她挣脱,他放手。
不怕,多的是时间。
不见了月光,灯忽闪忽明,他背着她,走在江岸边。
阿舅已经转到普通病房里静养,过不了几日就可以出院,嘴巴上硬得很,不待见周宏,却也没有实际行动来阻止,也许是心有余力不足,可能是默许赞成看好。人要被扭转观念是这样的快,哪怕是曾经的仇人。
阿妈不去菜市场摆摊,她在出租房的楼下租了一间铺子,做做简易中式早餐。面相白净,慈眉善目,左邻右舍都管她叫“早餐西施”。刘莘从小嘴挑,阿妈的手艺是被她给磨出来的。山城的特色小吃应有尽有,米饭做出来的花样层出不穷,炸米果,芋头果,糍粑粑……还有各种扁肉拌面,外乡学来的筋道口味,生意火爆。
门卫老王时常来光顾阿妈的生意,从炸油条到烧麦,一天一个花样。憨厚老实的老王是个光棍。早年丧妻,妻子是警察局的一枝花,因公殉职,他终生未娶。但命运蹊跷,牵错线的事时常发生,可姻缘签却算得很准。他前些日子,到山城的月老庙里求了个签,是个上好的签,签上只有数字,“四十九”。
解签还要多交钱,他自己省吃俭用,但想起一个人的脸来,却毫不犹豫的递给神棍一张红票。神棍有模有样,穿的个阴阳卦的破道服,打赤脚,撸起一截袖子,眼睛半闭半睁,天机仿佛在里面。
“七七四十九,你们是前尘磨断的苦难才成就这辈子的缘分啊。”他又拿出狼毫笔,看得出这笔墨纸砚的功夫是上等品,他随手一挥,姻缘符就有两张。
阿妈和老王可能会走到一起。刘莘嗅觉不灵敏,却也发现了一些端倪。
老王经常去江对岸的山城里边给阿妈捎东西,一来二去,味道就变的暧昧,阿妈嘴里不说,心里头甜着。她知道他最爱吃的是小笼包,她就会给他留着一笼。刘莘闹着要吃也才尝到一个,阿妈总是哄着她,说下次多给她蒸一笼,她才作罢。很多次,老王值夜班,阿妈给他送米酒汤圆的夜宵,和他说几句话,等他慢慢吃完,才依依不舍的上楼。老王的摩托车总是为阿妈而骑,去这去那,把山城绕了个遍,美景寻了个完。
不是只有小情人才会你侬我侬,两人年过半百了,浪漫情趣化作柴米油盐的斤斤计较。
直到有一天,阿舅出了院。上了刘莘家饭桌的,还不是周宏,而是老王。
老王穿的一身正经衣裤,早些年买的皮鞋擦了又擦,才踏进阿妈刚拖好的地板。他对她笑得很欢,她回以眼神,倒水削苹果,默契的让阿舅直咳嗽。
老王从裤兜里掏出一个红色小包,针脚缝的紧密,阿妈记性好,这是她送给他的。那上面还有一粒黄色扣子。老王的手粗糙,很是珍惜的打开,里头又有层纸袋子。老王给阿妈买了一条银项链,是山城里头找人定做的,样子虽老气且俗气,爱意却是藏在里头的。
阿妈笑意盈盈的要老王给她戴上。老脸一红,叫阿舅看得直别扭。
老王的手过去半辈子都没有这样哆嗦过,扣了好半天了,才把它戴好。
阿妈找来上世纪的玻璃镜子,仔细照着,春光明媚的笑容让她看起来美极了。老王眼神都看愣了,阿妈问他一句“好看吗?”,他只会不停地点头,等反应过来,舌头也打结,磕磕绊绊才回一句,“没见过你这么好看!”
只是条银项链啊,可是戴在心爱的人身上,要多好看就有多好看。
阿舅也不想多说,他直接和老王喝起小酒,他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把老王灌醉。
老王的酒量是一顶一的好,早年在外承包工程做的时候,没少陪大老板喝酒,熟能生巧,天赋异禀,早就养成了十足十的好酒量。
阿舅倒是烂醉如泥,本想着逼老王酒后吐真言,他好试探老王,却不想自己力不从心。把老王逗得哈哈大笑,看向阿妈的眼中的爱意更是一刻也不想藏着掖着。
但他知,阿妈接受他还需要一段时日,她永远也忘不了育晟,她的先夫。
他也忘不了自己的先妻,可人是群居动物,不是说习惯了一个人就可以独居,而是一个人之后更想要个伴,而他想和阿妈做个伴。他也知,阿妈也想和他过下半辈子。
无子无女,把刘莘和梣音更是当做女儿来对待。刘莘和梣音去医院上班的时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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