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的讽刺。
这就是人生?
这就是我的那些情感永远不能重见天日的人生?
人为什么要活的这么累。
我只不过是爱上一个人而已,为什么要被看不起。
我嘲讽的笑了。
比起爱过的人,那些永远不会爱的人才是最可悲的。
只可惜,他们永远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或者说,他们不懂。
他们不懂,爱根本没有什么对错。
········
来到新城市的我立马开始不要命的赚钱。
但在外面一点点从最底层开始挣钱,真的比我想象中的困难很多。
因为我没有大学文凭,只能拿着个普通高校的毕业证磕磕碰碰的到处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
我曾经在大街上过过夜,也曾经因为和流浪汉强地盘,而被他们的小团体通缉排挤。
这些事情想想也觉得不可思议,我当时竟然忍下来了。
快递员,牛奶工,群众演员,服务员······
不同的店,不同的地区。
我一共换了五十八份工作,有段时间我一天下来可以打四份工。
可我也再也没有和那家伙联系过。
其实我也不打算再联系了。
我觉得,我可能已经走出了那家伙的迷宫,时间和分离已经让我变得不再在乎他了。
我在想着,现在是时候把我认为的爱丢掉了。
最好不要再找回来。
于是我把那张带着的照片,随意的塞进了什么角落,不再去寻找,渐渐淡忘。
就这样吧,这样也许是最好的办法。
我更加卖力专注的赚钱养活自己。
到第三年的春天,我才终于安定了下来。
我在一家餐馆,从服务员爬上了经理的位置。
也许是因为老板是个外国人,而在他眼里我这种处事圆滑的人比较适合经理这个职业吧。
这老板也不大,他只比我大一两岁。但他看起来比我还要年轻。
他是日美混血,听说成年后就离开了抚养他的家庭来到这里。
我真正对他有深刻印象的是,那天他一次和我聊天,谈到了恋爱的事情,而他腼腆的笑着说他喜欢男的。
我盯着他的笑脸,最后匆匆忙忙的结束了对话,跑进了自己的办公室。
那是我头一次在人前狼狈不堪的逃跑。
那张照片我其实一直都知道放在了哪里,我根本········
根本就忘不掉。
刚刚那个老板的笑,和那家伙给我的感觉几乎一模一样。
不是他们俩的脸有多相似,只是那个瞬间有一点点他的重影。
可这一瞬间的相似,我也可以看上这么久。
攥着那张已经变黄变旧的照片,我想了好多好多。
三年了。
不知道那家伙报了什么专业啊,不会是教师吧,虽然他人很好,可是平时不说话,总给人一种木头的感觉。
不知道他有没有变高了,那家伙高一就一直停在尴尬的一米六九,经常被我嘲笑。
不知道·····
不知道他没有我在,过的好不好。
我再次自嘲的笑了,这种问题我没有资格问。
我们其实连死党都算不上,父母之间也不算什么真正的好友,他们最多也只是看到了相互打个招呼。
我们只不过是同一天出生,同一个班,住在同一栋居民楼。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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