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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的讽刺。

这就是人生?

这就是我的那些情感永远不能重见天日的人生?

人为什么要活的这么累。

我只不过是爱上一个人而已,为什么要被看不起。

我嘲讽的笑了。

比起爱过的人,那些永远不会爱的人才是最可悲的。

只可惜,他们永远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或者说,他们不懂。

他们不懂,爱根本没有什么对错。

········

来到新城市的我立马开始不要命的赚钱。

但在外面一点点从最底层开始挣钱,真的比我想象中的困难很多。

因为我没有大学文凭,只能拿着个普通高校的毕业证磕磕碰碰的到处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

我曾经在大街上过过夜,也曾经因为和流浪汉强地盘,而被他们的小团体通缉排挤。

这些事情想想也觉得不可思议,我当时竟然忍下来了。

快递员,牛奶工,群众演员,服务员······

不同的店,不同的地区。

我一共换了五十八份工作,有段时间我一天下来可以打四份工。

可我也再也没有和那家伙联系过。

其实我也不打算再联系了。

我觉得,我可能已经走出了那家伙的迷宫,时间和分离已经让我变得不再在乎他了。

我在想着,现在是时候把我认为的爱丢掉了。

最好不要再找回来。

于是我把那张带着的照片,随意的塞进了什么角落,不再去寻找,渐渐淡忘。

就这样吧,这样也许是最好的办法。

我更加卖力专注的赚钱养活自己。

到第三年的春天,我才终于安定了下来。

我在一家餐馆,从服务员爬上了经理的位置。

也许是因为老板是个外国人,而在他眼里我这种处事圆滑的人比较适合经理这个职业吧。

这老板也不大,他只比我大一两岁。但他看起来比我还要年轻。

他是日美混血,听说成年后就离开了抚养他的家庭来到这里。

我真正对他有深刻印象的是,那天他一次和我聊天,谈到了恋爱的事情,而他腼腆的笑着说他喜欢男的。

我盯着他的笑脸,最后匆匆忙忙的结束了对话,跑进了自己的办公室。

那是我头一次在人前狼狈不堪的逃跑。

那张照片我其实一直都知道放在了哪里,我根本········

根本就忘不掉。

刚刚那个老板的笑,和那家伙给我的感觉几乎一模一样。

不是他们俩的脸有多相似,只是那个瞬间有一点点他的重影。

可这一瞬间的相似,我也可以看上这么久。

攥着那张已经变黄变旧的照片,我想了好多好多。

三年了。

不知道那家伙报了什么专业啊,不会是教师吧,虽然他人很好,可是平时不说话,总给人一种木头的感觉。

不知道他有没有变高了,那家伙高一就一直停在尴尬的一米六九,经常被我嘲笑。

不知道·····

不知道他没有我在,过的好不好。

我再次自嘲的笑了,这种问题我没有资格问。

我们其实连死党都算不上,父母之间也不算什么真正的好友,他们最多也只是看到了相互打个招呼。

我们只不过是同一天出生,同一个班,住在同一栋居民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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