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爱吃辣,回家沈白不让见一点辣椒,说是给他养胃。可纵然味道对他来说有些寡淡,还是家里味道,沈一岑乖乖吃完,喝了两三口面汤,碗一推,正色道:“晚上我约人吃饭欸,帅哥欸,拐回家有人有意见么?”
餐桌对面是空气,并无人回答。沈一岑扭头看着客厅里沉迷电视剧的俩位爸爸,倒是想叹苍天不公,要不离家出走算了,末了还是乖乖去洗了碗,收拾的时候连他自己都没察觉到脸上的笑意。
第10章第10章
很久不生病的人,一病如山倒,说来夸张,可就溜去书房开电脑玩了一盘游戏的功夫,沈一岑就从脑袋昏沉升级体验了一回发烧的滋味,眼眶发热,稍稍一闭目就能流下泪来,很是脆弱。
还好,低烧而已,休息加上多喝温水就行,他对着手机自拍了几张眼角发红的照片,耍了一回我见犹怜的贱,就乖乖回了房间,把自己裹得严实,坐在床上看起书来。那是一本从书房顺手拿起的科普书,他正好看到讲解多巴胺的篇章,想到沈白那一句“你喜欢就好”的宠溺,他不由得多想了,要是真的拐了一个男人回家来,倒不是不被接受的事情。
问题是那个人是谁,孟余忘么?听起来就像是开玩笑。
多巴胺是一种奇特的物质,主宰一个人的□□、感觉,传递兴奋以及开心的情绪,也有关上瘾。
沈一岑一直觉得爱就是一种上瘾,这个参照他家两位家长的感情史就可窥见一二,可是上瘾之前的感情又如何区分呢?沈白和曾好期属于不打不相识,他们俩的存在是互补的,那时一起经历的轰轰烈烈,才有如今的相濡以沫,腻歪了二十年,看来看去都是岁月静好。
沈一岑不是这类的人,他对感情的态度是一见钟情,他相信这个,可惜他不知道什么算是一见钟情,像小说故事里那样一个照面就坚信面前这人是此生唯一?
有点傻,他从没这样傻过,也不知道那个关键的“钟情”的标准是怎样的感觉。再说男女,男女他不是都喜欢,也不是不喜欢,是喜欢恋爱了再谈,所以没遇上那个人,他也没办法给人一个方向。
就像春谢里那些漫无目的生长的蔷薇蔓,总不是知道哪里有人喜欢才往哪里长的。
沈一岑摸出手机给燕池打了个电话:“燕儿啊,我生病了。”
“哦。”燕池的回应很快也很冷漠,“我在准备搬家呢。你若姐有事回总公司去了,我这边才把孩子安顿在托儿所,没空去看你了,你自个儿撑着吧,不行了再找我‘临终嘱托’啊。”
他是听得出来沈一岑还有精神的,要真是病得难受了还有心思打电话来求唠嗑?从小到大那些架可不是白打的,这点心思都摸不出来,他也不用自称青梅竹马的交情了。
沈一岑心里也不堵,眸一定,问:“今天?”
“对啊,你舍不得啊?”燕池一咧嘴,“哎呀你小子脾气好了很多嘛,要以前别说两个月,两天我都得被你踹出门去。”
“那是,我现在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助人为乐侃侃而谈,大好人一个。”
“听起来你脑子有点糊涂了,不过我也不会去看你的,多大人了,小伤小病就来叫唤,你要进了医院再来电话求探望吧,那我肯定去。”
“无情!”
“哼,学你。诶过几天我家请客啊,这几天的行程都清空了,等老子通知。”
倒不是燕池不关心自己发小,是太清楚对方的性格了,知道沈一岑在家住着肯定能活蹦乱跳的,所以不需要操心,反正过几天请客的时候打一架确认下他好没好就行了——简单明了,直接粗暴。
沈一岑才喊一句“你看小的敢拒绝么?”那边已经挂断了。燕池风风火火,一向是这个性格。他十多岁的时候就敢将自己的退路断得一干二净,要不是沈一岑仗着两人一起长大的情分,看记忆里同班同学都不剩几个了,还能和他一个浪迹天涯的人继续有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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