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那时继承家业,年轻不懂事,差点让其他大股东架空了权利,就想到以普通人的身份进公司,从底层做起,后来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也不清楚,等我再见到楚柯的时候,他已经现在这样了,而我也成了公司里数一数二的人。”
“我记得楚柯和我说你们是患难过,日久生情,起初我不明白他那样子哪里受过苦,原来是这样。”沈一岑看他,“你感受到欺骗,所以不理他了?”
“自尊心作祟吧,我不喜欢那种‘喜欢你就无条件地奉献’,那让我感觉是施舍。我们本来公事上在竞争,私下里谈恋爱,互相引为知己,以为除非意外没什么能够动摇我们之间的感情,可好像他摇身一变成了总裁,就不懂得爱情了。”魏林很是认真地说,“也许是我不懂爱情了。我需要时间。”
世界上最有魔力的东西莫过于时间,它能验证一切,当然也能让一些神奇的变化产生,比如日久而生的感情。
毫无疑问,沈一岑也需要它,而魏林已经不用了。
长久的沉默之后,沈一岑把完成的作品推到魏林面前,作为歪楼的始作俑者,他打算让这条盘山公路走到尽头,不过车子开往的方向早已是背道而驰。
身为沈一岑的死党,魏林旁听过老师们对他的评语——最聪明的人最吝啬,不愿分出一点点的心思在书本,而是成天无所事事。很文艺,也很准确,想当初这人可是不想继续读高中的,要不是他找到沈父,指不定沈一岑会在哪条街称王称霸,据说这是他儿时的梦想。
于是这场“逼问”落下帷幕,沈一岑暗自高兴,小茶匙在他灵活的指尖移动,他拿起一个空杯子倒了一半的淡金色酒液,用堪称手舞足蹈的动作挪出了吧台,一边像学生时代排演话剧那样高声赞颂他俩是“能睡一个被窝不发生一点意外”的、单纯而高尚的友情,一边喝着酒打开店门出去了。
真是喜形于色,像个疯子,魏林品尝着那杯咖啡一边腹诽,可是等了许久,沈一岑居然真的没有回来。
总之,在沈一岑事后接了魏林一个发牢骚的电话之后,再没有人在他面前提及谈恋爱这件事了。谢锦小老板每天做做点心聊聊天,笑眯眯的模样一点没变。
隔了几天燕池打电话来叫沈一岑吃饭,乔迁的饭局,实际上是燕池单独来请,沈一岑一人赴宴,说好了到场只管撒开了欢,在过往那么些只能电话联系的日子里挑拣他俩的竹马情,说的再矫情一点,他们就是找了个老地方喝酒,喝酒的目的是为了高歌他们各自的青春。
燕池离开旧苏足有十年了,他对钢筋水泥的都市不太感冒,反观老城区,没有太大的变化,也能让他陡然升起一股对世事变迁的感概。原来住的那条街在闹市,晚上的大排档很是热闹,如今回来一看,一到晚上就会出现的“违章建筑”已经被合法小店面取代,而原来相熟的老板中年发福,是开始享受儿女福气的时候了。
只是他看着远远走过来的一行人,有些犹豫要不要离开,约了老友来吃饭的,没必要平白闹不开心。可他的性情打磨圆滑了也要看人,对方若是个来咄咄逼人的,他也没理由心生退意。
为首的中年男人远远就看见了燕池,十多年不见,小子模样像极了他父亲。他想着模糊了的过往的相处记忆,以为燕池愿意回来,也是很好说话的,走近了才明白,他那双像极了他早亡故的母亲的眼睛清澈不阴暗,也不好,明明白白映着他们这群人势利的嘴眼。
男人一时间竟然寻不到话说。燕池勾起唇角,倒是大大方方地问:“燕四先生,十多年了,您还住在老院子里,念旧?”
他这话说得燕四眉头狠狠一皱。
第14章第14章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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