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女朋友叫卓月,是报社的记者。
叶榛与卓月的父亲都是军人,卓月比叶榛大三岁,从小在军区大院长大,恶俗到死的青梅竹马。叶榛的母亲是高中老师,学前教育做得好,叶榛十三岁被高中破格录取,与卓月同班。那三年他们什么都是在一起的,一起上课吃饭回家,于是情花萌动水到渠成。
我在叶榛的钱包里看过他与卓月的合影,叶榛穿着作训服,卓月搂着他的脖子,长得清清秀秀的,不算什么美女,笑起来却是让人很舒服,两个人脸贴着脸笑得心花怒放。我嫉妒得肝疼,每期的晨报都买,找卓月写的新闻。
从她的文字里,我能感受到这个女人的善良慈悲还有社会公义感和使命感。六岁的差距在我们之间横亘着,除了年轻,目前的我没有什么能够比得上她。杏子说我这种近乎自虐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我的大脑正常发育。
??于是高中毕业后,我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本市医学院学习临床医学专业。
杏子知道我要拿起手术刀走进白衣天使的行列,悲天怜人地冲着西方行了一个大礼,呼唤道:“佛祖,您老救救这芸芸众生吧,果果出手那是非死即伤啊。”
我气得蹦高高,就兴许你去外语学院进法语系,将来去香榭丽舍大道上喝咖啡勾引老外,就不允许我唐果如此高尚的救死扶伤吗?
现在想来,高一军训遇见叶榛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折点,而上了大一后,是我人生的第二个转折点??它们的共同点是都与叶榛有关系。
可见爱情果真是不得了的东西,可以让聪明人变成白痴,白痴变成白忙活。
第二回试着喜欢我吧,求你给我个机会,别拒绝我。
1 [本章字数:2336 最新更新时间:2011-04-2214: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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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念大一时,叶榛念研三,这种赤裸裸的差距真让人抓狂。
杏子的学校离我不远,坐地铁只要两站,她刚上大学就交了个男朋友,听说是个会用一百多种语言说“我爱你”的强人。杏子带来给我过目,叫赵多阳,比我们家叶榛矮两公分,也有一米八的个头了,可是白得有点不健康,软趴趴的,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一枚。
我们在外语学院门口的火锅店碰面,杏子是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超脱个性,从她的脸上和行为完全看不出到底是在热恋还是已经七年之痒。
她无比淡定地介绍:“这位是赵多阳,这是我最好的朋友唐果,果果不吃香菇和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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