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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眼珠子都不带转一下的,“小锦,你写字可真好看。”

“这都是练出来的,”周锦淡淡说道,“你也可以练。我可以帮你找本字帖。”

“好好好,”叶聆风高兴了,“我这里有好几本呢!就是不知道我适合哪种。”

他跑进去饱了几本字帖出来,拿给周锦看。

周锦嘴角抽了抽,也没说别的,“你先写几个字给我看看。”

叶聆风的字并不好看,但胜在他手稳、腕力足,虽然写的字没有什么章法,但是有一种剑拔弩张的气势。

她略勾了勾唇,挑了一本字帖出来,“你照着这个练,要是坚持不断的话,三个月应该就能看出成效了。等到一年以后,应该可以小有所成。但是想要真正练出来,可就需要好几年的功夫了。”

“好好好,”叶聆风没口子答应,“我一定好好练!”

就这样他也给自己做了一张桌子,不看书的时候就和周锦一起练字。

周锦还能时不时提点他握笔的姿势什么的。

周锦的习惯是先画半个时辰画,休息半刻钟,然后练半个时辰字,再休息半刻钟,再练画。

她练画的时候,叶聆风就去看书,等她练字的时候再进来一起练字。

等周锦彻底收起画具的时候,天色就不早了,两人在外头挖了一些野菜,这才回去。

两人回到家,李氏已经从地里回来,准备做饭了,见他们回来就说:“去哪儿了,小泉刚刚来过,给小锦送了块手绢过来。”

周锦搬了个小板凳坐下,开始择菜,就着李氏的手看了看王小泉送给自己的礼物,微微点头,“小泉这手艺越来越好了。”

“是啊,”李氏叹道,“这孩子内秀!学起来还真快,如今看着她的手艺,比我可强多了!”

这没有可比性的,李氏做的东西实用性比较强,也就是说她的精力都用在了缝补方面,而王小泉主要是做刺绣。

不过经李氏这么一提醒,周锦就意识到自己有几天没有和王小泉一处呆着了,好像王小泉也不怎么过来了。轻轻叹了口气,看来那天的事情还是让王小泉往心里去了,也对啊,姐弟俩无缘无故吃了大亏,怎么能还是毫无芥蒂呢?

这样也好,大家渐行渐远,成为友好的陌生人也不错。

只是为什么心里还是有点不大舒服呢?大概是因为王小泉是她到这边以后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朋友吧?

朋友啊……

她神色黯淡了一瞬,前世她也有不少朋友,还有几个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铁杆,但是在利益面前,当生命受到胁迫的时候,他们还是选择了背叛她。

她能够理解,并没有真正恨过他们,只不过,不再相信友情了而已。

但是到了这边,遇到了王小泉,她还是莫明心软了。

到了下午的时候,叶聆风从外头回来,脸色不大好看。周锦先发现了,问道:“是出什么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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