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灌木叶子都集中在顶端,根部稀稀疏疏只有几片,地皮上长了一层绿油油的野草,而沈砚眼前这一块草地上,却有一条不过一公分宽的小路。
“宋瑾,快来看我发现了什么?”沈砚压低了声音。
“是野兔,野兔总喜欢走老路,就会踩出一条小路来,你眼神真好,我在这半天也没看见”
“真是啊,我以前只听说过,还是第一次见呢”
“走,我们摸过去看看,运气好能逮到一窝兔子”宋瑾声音透出一股兴奋来,很快把散落在地上的野菜,铲子收好,两人顺着摸了过去。
小路尽头有个洞口。
“怎么抓?兔子洞是不是一般有几个出口?”沈砚小时候掏过鸟窝,摸过鱼,但还第一次抓兔子,有点兴奋。
“一般两到三个吧,在周围找找,我去找点干草,把兔子熏出来。”宋瑾也很高兴,说话的语气都轻快了许多。
很快一切准备就绪,宋瑾拿着一把干草,在洞口点燃了开始熏,沈砚在另一个洞口外站着,拿着宋瑾那个竹篓,斜扣在洞口上,只等兔子受不了自己钻进去。
宋瑾那边熏了没一会,沈砚就看到一团黑色冲出来撞进了竹篓里,快速提起竹篓,沈砚迅速伸手,捞起接着跑出来的几个小毛团,反手扔进了竹篓。
一只大兔子,四只小兔子,全是黑色的。
“大的可以买回去吃肉,小的有人要吗?”沈砚提着一只小兔子,嫌弃的看了两秒,把它递给宋瑾,宋瑾正一只只绑起来。
“当然有人要了”宋瑾接过那只,戳了戳毛茸茸黑乎乎的头,不过瘾似的,眯着眼睛又揉了两把“多可爱啊,黑色的不常见,镇上那些有钱人家的大小姐喜欢养这些。”
可爱?沈砚又看了一眼那黑色的一团,嗯,有种诡异的萌感。
毛绒控这种东西真是自古就有的!!
宋瑾揉了两把,又摸了两把,才把它放回背篓里,沈砚看着干脆又把它拎了出来“你要不要养一只,就这只吧,头上有一搓白毛,多有各性”沈砚说着把兔子举起来,让它和宋瑾对视。
看着小兔子一耸一耸的三瓣嘴,溜圆的黑眼睛,宋瑾不自觉的接了过去“那就养一只,等长大了再卖掉。”宋瑾说着要卖掉,却抱得紧紧的,一下一下摸着毛。
沈砚看着貌似被顺毛顺得很开心的小兔子,有点怀疑,不是个傻的吧,怎么一点都不害怕。
下了山,宋瑾先走,沈砚等了一会,才慢悠悠走了回去。
下午吃过饭,闲着没事的宋瑾,从空间摸出了一只半成品的玉簪,一坐就是一下午。
这是用来练手的,这个没有电的时代,他带来的工具基本报废,只能学着使用现在的纯手工的工具,已经雕废了好几块玉料了。
将工具,玉簪收进空间,沈砚站前来伸了个懒腰,坐了这么久,肌肉都僵硬了。
正巧,屋外传来敲门声,沈砚一边活动着肩膀,一边去开门,这个点,估计是宋瑾来送饭了。
“我就猜是你,给我好了,你快回去吃饭吧。”
“好,我等会过来拿碗筷”宋瑾也没多说,把篮子给他,就转身回了家。
两个馒头,一碟青菜,一小碗腊肉,味道不算很好但也能入口了,慢悠悠吃完饭,沈砚烧了点热水,把碗洗了出来。
吃完饭,没什么娱乐,又不到睡觉的点,沈砚决定出门走走,路过宋家的时候,正好顺便把碗送了回去,沈砚看大门开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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