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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开口,就听到了颜倦的声音。

他问:“你膝盖还疼吗?”

几乎是在同时,雨势转小,雨点砸到伞面上的声音减弱,所以于渺渺无比清晰地听到他这句话。

脑子里像是有烟花炸开,她有点懵,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半天才反应过来。

他是在关心她吗?

还是觉得气氛太尴尬了,随便找个话题?

她低头,紧张地盯着自己的脚尖,然后又抬头,语无伦次地回答:“不、不疼了……本来也不严重,都要感谢你昨天送、送我去医务室。”

颜倦微一颔首。

似乎并没有把她的回答放在心上。

于渺渺有些失望地垂下眼,他果然只是随口一问。

三条街道的路程,她之前还总是嫌远,可是此时此刻,却希望这条路最好永远都没有终点。

临别的时候,于渺渺揪了揪自己的校服裙摆,低着头不敢看他,挣扎了半天才从校服口袋里拿出一颗话梅糖,小心翼翼地递过去:“谢谢你送我回家,这是我最喜欢的糖,送给你。”

颜倦犹豫了一下,轻声拒绝:“我不喜欢吃糖。”

琥珀色的黄昏下,他静静站着,眼角眉梢极好看,却很轻淡,像开在峭壁上一朵清凌凌的花。

于渺渺悬在半空中的手一滞,有些失望地缩了回去:“那好吧……总之,还是很感谢你,我叫于渺渺,很高兴认识你。”

他点点头,想了想,还是补上一句:“我叫颜倦。”

虽然她早就知道了。

作者有话要说:  听有些小可爱说迟哥是男二,这个问题,需要让渺渺来现身说法一下。

渺渺:(撕心裂肺)我好喜欢颜倦啊啊啊啊!就算他不收我的糖我也喜欢他!我要给他升猴子!!

所以……男配,不存在的。

PS:今天也来热情的互动,好吗!!

第9章第九篇日记

他说他不喜欢吃糖。

我最近偷偷观察了一下,发现他喜欢喝草莓牛奶。

如果我送他草莓牛奶,他会不会收下呢?

——摘自于渺渺的日记

周一,连着下了三天的大雨终于停歇,乌云散尽,天气也变得晴朗明媚。操场上的积水差不多都干了,空气中夹杂着青草与泥土的味道,清新而湿润。

高一一班的教室里,还有五分钟开始早自习,于渺渺打了个哈欠,从桌洞里拿出语文书,没有翻开,低声默背《沁园春·长沙》。

旁边程立轩听到她流畅的语速,忍不住羡慕地问:“于渺渺,能不能跟我分享一下你学语文的方法?为什么这些文言文你看几眼就会背,我都抄了十几遍了,还是记不住。”

程立轩偏向理科,语文是短板,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两个人可以说是难兄难弟。

“也没什么特别的,就像你学数学一样,因为喜欢,所以记得牢。”

于渺渺随口回答,刚说完就看到颜倦从教室前门走进来。

他总是踩着上课铃进教室,而且看起来一点都不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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