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该死的强盗逻辑。看来,乌扎是不会有什么‘爱你就放手’的思想觉悟了。
“乌扎,我其实很喜欢你。但是……我不喜欢太依赖你,也不是这么说。我只是觉得,我好像变得不像我自己了。”过去,她也是个善解人意顾全大局的好女孩啊。聂小云很讨厌自己受乌扎一举一动影响的模样。
“那你可以不依赖。”
“可我喜欢你啊!而且我就是因为依赖你所以才……”
聂小云话说一半,乌扎笑得又憨又傻。
“阿云,以前的你,很重要吗?”
“也不算很重要。”
“那变了也没关系不是吗?我也变了,我也跟以前不一样了,我没觉得这样不好。”
是啊,你变得英勇成熟更具魅力,我变得斤斤计较蛮不讲理。你当然乐意了。
“乌扎,如果我以后变得脾气特别差、特别不讲道理,你还会喜欢我吗?”
“会的。你是我的伴侣。是阿云的话,就没有关系。”
乌扎就是有面无表情说情话的本事。这让聂小云这个二十来年单身的女人心肝各种扑通。没谈过恋爱,都是经验害人。如果早知道,自己有天会跑到原始时代,被一个原始部落的首领扣押着当压寨夫人、她绝对交往十个八个男朋友,祸国殃民,把这首领迷得都找不着北。
“你知道的乌扎,我就是有一点害怕。我习惯了一个人。而且我们很不一样。”
“我知道,对不起。”
“我不是故意要拦你,不让你去接受考验的。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了,就是很担心,然后变得很小气……我反省过了。”聂小云说到这里,忽然红了眼睛。“你也没有带恢复剂去。”
“是,对不起。”乌扎当然见不得聂小云哭。聂小云这也算是给他上了一课。原来,讨好伴侣,不仅仅是兽皮就够了。阿云要比任何人还要珍贵,所以,他该对她更好的。“下次我不偷跑了,一定跟你好好商量。如果你真的不想我去、我就不去了。”
虽然说,乌扎首领也当了,不存在去不去的问题。可乌扎是个木头,他说话一定算话。他的意思很明显,如果往后他要做点什么,聂小云真的不同意,他就不做了。
某种程度,聂小云确实算了祸国殃民。
聂小云闹过脾气,忽然有点尴尬。“那你还不松开我的手?”
“可是阿云你要走。”
“就算离婚我也不会走的,我好不容易让自己用上陶碗吃饭。”
乌扎不大明白聂小云的意思,但听聂小云说不会离开,自己心里也落了大石头。“阿云,你还当我的伴侣。”
聂小云不好意思的闪躲着目光。“哦……”
乌扎松开聂小云,手压着她的后脑勺,给她来了个深情热吻。两人很久没见,乌扎要折腾人的心,骚动了很久。
作者有话要说: 胖妈:(挠头)猝不及防,一口狗粮。
祭司:(挠头)不好意思,第一次谈恋爱。
首领:(挠头)不好意思,第一次有伴侣。
PS:不知道为什么,怎么感觉那么纯情呢?胖妈要的,明明是各种黑色的爱啊。
再PS:胖妈最近因为三次元的事情影响了写作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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