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我了!
我是你的小歌歌呀:明月小可爱,一口气打这么多字,你这是在跟我拼手速吗?嗯?
我是你的小歌歌呀:不需要休息,已经在准备开新书了,存稿三万,在《末世》完结之前就会发前三章
我是你的小歌歌呀:不过题材略冷门,你要看看吗?
编辑明月:欸?要要要要要!!!!
编辑明月:大大你不继续写同题材吗?你写得很好啊,而且这本这么火!
一般正常人擅长的领域能有一个就已经很难得了,所以很少有人会选择跳出圈子,去换一个领域重新开始。
尤其是上一本已经创造神话的百里笙歌!
很多人都在猜测,这本《末世》会不会只是昙花一现,毕竟有才华的人还是太少,如果有人能够一直保持高质量高时速的更新,还不被任何事情所动摇,真的很难得。
大多数人在一开始的惊艳之后,或许就会归于平淡,未必是江郎才尽,但至少很难达到曾经达到过的高度。
作为百里笙歌的编辑,容玥一直都知道,百里大大是靠着存稿箱活下来的,作者本人很少去关注分析数据,不像很多新人作者,基本上时刻关注着后台数据走向,掉一个收藏就心痛不已,连码字都没有动力。
她也不知道,这该叫做定力好还是胸有成竹。
她猜测,大概是后者。
因为对自己的书有把握,有自信,才能在手握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存稿的时候,不慌不忙,有条不紊,不为任何人和事所动摇。
她很佩服这一点,因为她很清楚,她自己根本做不到。
她只是个普通人。
但至少,她发现了百里笙歌。
一分钟后,容玥接到了百里笙歌发来的文档,是新文的前三章。
情杀。
她默默的念着这个名字,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咯噔”了一声。
这个名字,听起来像是be啊!
编辑明月:大大,你给我剧透一下,是He还是Be啊???
无论是升级流爽文还是中规中矩的正剧,无论多不合理,最后都要努力圆回来,很少有作者会真的写成be,读者的怒气可不是闹着玩的!
寄刀片什么的都是小事,去论坛到处喷作者烂尾的大有人在啊!
百里大大,你这样写很容易失去读者的,你造吗?
苏云笙倒不觉得有什么,谁也不嫌钱多,她没有理由去刻意得罪读者。
她只是想要给出一个最合理的结局。
我是你的小歌歌呀:准确来说,不是be。
但也差不多了。
不过这句话,她可没有说,不然编辑大人不会轻易放过她的!
容玥舒了一口气,拍了拍自己坦荡的胸口,“那就好那就好,不是be我就放心了!”
要是其他作者,她根本就不需要操心这种问题,很少有人会和读者的口味对着干。
可是百里笙歌不同,这个人太有个人的思想了,很有可能就给她来一个大招,到时候让她哭都来不及!
这么特立独行的一个人,倒是和她弟弟很像。
只可惜,两个人都是男的,不然的话,她就介绍他们两个在一起,省得去祸害别人了!
——
早上出门跑步的时候,苏云笙又碰到了那个男人。
非常巧合,这个人今天和她穿得衣服颜色一模一样,都是浅浅的灰,很温柔的颜色。
因为跑了一段时间,他饱满的额头上渗出细细的汗珠,发丝微微凌乱,只是气息非常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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