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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且,她这个人藏不住情绪,什么都摆在脸上。萧锦云原以为,这样的人,才是最靠不住的。

而天葵姿色比秋笙更是胜了好几筹,在男人之间辗转,却不动声色,还能保住自己的身子。

这样的人会察言观色,会隐忍,最不容易对付。

大概也是因为这样,杜爷才把账本给了天葵,只是没想到,十三娘还是技高了一筹,对付姑娘,她自然知道用哪一套。

杜爷看着那账本被呈上公堂,送到县令面前,便知道一切都完了。

加上小乞丐的供词,他手底下的那些人,也承认了杀人抛尸的事。

案子尘埃落定,犯人都签字画押收监进大牢里,县衙制作了文书报到江宁府,再报上去。罪轻罪重也都据实判了,杜爷跟那船老板是主谋,只等着秋后问斩。萧锦云隔着人群凑上去,看到那船老板的脸,果真跟那里甲有七八分的相像。那天晚上应该就是他了。

而他旁边,那里甲也跪在那里,低着头,浑身发抖。他大概是第一回作为被告的人,跪在这堂上,外面还围了不少百姓,脸都丢尽了。

但萧锦云却不同情他,先前他栽赃运来客栈掌柜的时候,可想不到自己也有今天。这一切都是他咎由自取。

诬告的罪,萧锦云听沈珩说过,是要连带反坐的。不过县令念及那里甲是犯人的哥哥,为五服以内的亲属关系,里甲这么做,也是救弟弟心切。

所以比照原诬告杀人判绞斩的罪,减了二等,只判了三年的徒刑,并且附加杖三十。

大家虽然也心服口服,但萧锦云却晓得,那县官也在有意包庇里甲,大约平日里里甲也没少给他好处。

不过,沈珩没有阻止,萧锦云也不会多说什么。里甲虽然包庇自己的弟弟,但是到底没真正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

况且他们同里甲也有深仇大恨,得饶人处且饶人。

可十三娘心里却忿忿不平,亲自去县衙看着案子审完。她要防着天葵耍花招。

不过这种时候,天葵自保都来不及,哪里敢跟她耍花招。

萧锦云原本以为,天葵是个有气节的聪明姑娘,现在看来,也只是个以自己利益为重的普通人罢了。

她不知道十三娘许诺了天葵什么才打动了她,但日后,天葵的日子,未必见得还有先前好过。

萧锦云就站在十三娘身边,听她咬牙切齿地咒骂:“忘恩负义的东西,这种人就该立即处斩,还等什么秋后。”

可她也晓得,这是规矩,历来处斩都要等到秋后,那时候万物凋敝,才符合杀人的天时和地利。

萧锦云从前也听过这种说法,是从江先生那里听来的,不过,江先生还有另一种说法,便是本朝“死刑三复奏”的说法。

本朝法律规定,凡各地方的死刑判决作出后,必须三次奏报皇帝批准,待批准下达三日后方可执行。未经三次奏报批准的或批准后未满三日或超过三日执行的,均处以相应的刑罚。

江先生说,这个制度还是当年先皇定下的。先皇上是贤主明君,怕官员们都掌握了生杀予夺的权力,会以权谋私,造成滥杀无辜的局面。

所以干脆在律法中便写出来,生杀予夺的权力,只能由皇帝自己行使。

萧锦云那时听得半懂不懂,偏着脑袋问:“这个就是书上说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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