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遇不信鬼神。
如果有神明,他的爹娘不会死,他也不会沦为乞儿。
如果有恶鬼,他早就死该透了,当他在那些坟头前偷吃人家祭祀用的炸丸子炸豆腐的时候。
可看见大小姐的猫尾巴,他脑海里一下子闪过无数个念头。
是不是刚刚大小姐进树林的时候,被妖精吃了,然后妖精化成大小姐的模样,又来害他?
她要吃他吗?不像。是要吸他的元阳?许多鬼怪故事里都是这么说的。
本能地,他攥住她肩膀,想把她推下树去,推离自己的怀抱。
常遇是真的想推了,可他没有成功。噜噜下面痒得厉害,偏偏常遇不亲她了不摸她了也不用手指戳她了,她受不住那种求而不得难受劲儿,便抱住常遇的脖子,轻抬小臀,依循本能在他那根形状明显的地方来回蹭动,又鼓又硬,说不出来的舒服。
“喵……”她闭着眼睛,小脸酡红,黛眉轻蹙,说不清是在痛苦,还是在享受。
她身上只穿着一条窄小的肚兜啊,修长如玉的脖子,雪白丰腴的膀子,架在他肩头的两条藕臂,全都一览无余地展露在常遇眼前。她那么妖媚那么主动,常遇握着她肩头的手一下子热了起来,刚刚因为惊吓而偃旗息鼓的某物更是瞬间就恢复了士气,嚣张跋扈更甚,迫不及待地想要释放出来,狠狠入到那来回摩擦它然后打湿一片裤子的柔软妙处。
常遇闭上眼睛,汹涌的欲望让他不愿相信怀里的人是妖物。
然后,他想到了出门前后她的各种举动。
常遇相信,分开之前的大小姐就是大小姐,分开之后,他在树上找到的这个,依然是大小姐。
因为她还是那么天真单纯,竟然以为往上爬他就抓不到她了。因为她还是那么小孩子气,第一个被抓到了,她赌气地拿叶子扔他,却很快就被他哄好了。因为她的眼神还是那么清澈纯净,容貌动作语气都可以模仿,可眼神是学不来的。他和她接触了那么久,大小姐看他时,眼里是满满的信赖和撒娇,好像知道他愿意答应她所有要求。
没错,她就是他的大小姐。
可大小姐,怎么会有尾巴?
常遇浑身僵硬,他紧紧抱住噜噜不许她在蹭来蹭去,闭眼沉默片刻后,埋在她肩头问了一个问题:“大小姐,顾三和裴策,都知道你有尾巴,是不是?”
她的尾巴一定是受刺激才会长出来的,什么刺激常遇说不准,但情欲肯定是一种。在山里的时候,顾三就算没能进去,他也肯定动过她,还有裴策,是她亲口说出来的。
如果那两人在知道大小姐有尾巴的情况下还千方百计地接近她,他有什么可畏惧的?
就算是妖物,她也是个不会害人的可爱小妖,不知怎么被老爷误认成大小姐,带回了家。
常遇喜欢的是林府大小姐这个名头吗?
不是,他喜欢的是当了林府大小姐的她,是她这个人。倘若真正的大小姐没有她这么单纯可爱,童心未泯,他未必会多看一眼。他会把对方当主子讨好拉拢,却绝不会为她牵肠挂肚,担心她受半点委屈。
既然喜欢她这个人,他就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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