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慎地开口说了一句话,桌子椅子们还是乖乖地挪动清洁着,和往常没什么不同,蓝森稍稍放了心,确定这时候还没出什么岔子。
这段时间里,连恰来蓝色森林的次数频繁了一些,并且会待得时间更长,她好像把这里当成了一个个人自习室,带着书包电脑在窗边一坐就是很长时间,有时候对着电脑噼里啪啦地码字,有时候摊着书本苦兮兮地写作业,还有的时候干脆推开东西,趴在桌上睡一觉,睡着睡着还迷迷瞪瞪会转个脑袋换个方向,一拱一拱的,蓝森每每看见都忍不住为这样的场景发笑。
当然不是嘲笑的意味。
而蓝森最高兴的时候,是连恰不写作业,也不写小说,也不睡觉了——那时候她就会放着东西在沙发椅上,自己凑到吧台边上来,有位置就坐着,没位置就扒着吧台站着,要么和蓝森闲聊几句,天气不错啦作业好难啊新想到的灵感很棒可是卡文啦,要么捧着蓝森递给她的饮品甜点吧唧吧唧吃,一边吃一边眯起眼睛称赞,煞有介事像个美食评论家一样。
但不会有美食评论家只给好评不谈缺点的。
“蓝森先生,你好厉害啊。”有一天,连恰这么感慨着。
“?”他觉得这句话真是很久不见,但依然为自己得到连恰的夸赞而高兴。
“因为我觉得你做什么东西都特别好吃,而且特别特别快。”女孩把两只手的指尖搭在一起,叠成小塔尖的形状,笑眯眯地解释。
——那是当然的了。
他稍微得意地这么想着。
而在这样平静的日子里,某一天清早,蓝森再次在店门把手上发现了一个信封,信封表面的“蓝森收”三个字,字迹和他几天前扔掉的那封如出一辙。
又来了啊。蓝森毫无波澜地想,面无表情地把这封情书也丢掉了,这次连拆开确认都没有。
过了几天,又是一封情书,依然别在门把手上,只是这一次信封上还喷了香味浓烈的香水,信封表面更加直白地写着“蓝森我喜欢你”。
看来是发现了蓝森不看就扔的举动,就言简意赅把话写在外面了。
蓝森不知道其他收到情书的人都是什么反应,因此也无从对比他的行为是否过于冷漠——或许对于写情书的人来说是的,可他一向我行我素,不在意的就是不在意。
这封情书比它的前几任做出了多一点的贡献,因为浓到呛人的香水味,成功地让蓝森皱了皱眉,然后它也被毫不留情地扔进了垃圾桶。
退一万步讲,这又不是连恰写的情书,为什么要看?
话说回来,有一天连恰真的给他写情书的话,他可能需要花点力气控制自己不要笑得像是生了病,或是不要手舞足蹈,也不要太过心不在焉打翻碗盘什么的。
放任自己的思绪像个未成年的傻小子一样扑腾了一阵子,蓝森摇摇头,把那堆几乎飘到云端的心思摇出脑海,接着削他的苹果。
因为上一次得知了连恰最喜欢的水果是苹果,他难得地想烤个苹果派,削皮去籽之后把苹果切成一大堆小块拨到一边,发现还多剩出半个。
想了想,他把剩下的半个苹果切成几瓣,每一瓣又削了几刀剔出小兔子的形状,煮了一点巧克力酱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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