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子里的思绪一时间忽然全接上了——他终于想到了为什么会觉得男人面熟了。
不是他见过这个男人,而是因为这个男人的五官和连恰很像,或者反过来说,连恰长得很像这个男人。
再加上兴奋不已直接喊着“姐姐”跑过去的小男孩,蓝森一瞬间就明白了状况。
——虽然明白状况的并不只是他一个人。
被自己的弟弟揪住的连恰,一脸错愕地和自己的父亲、继母、以及蓝森,同时打了个照面。
生活的乐趣大概就在于各种意想不到的巧合。
一片莫名的沉默里,蓝森快步走了过去,把手里的一杯雪梨汁递给连恰。
“你回来怎么也不说一声?”男人问,显然也被这个状况惊吓到了,“来都来了不打算回趟家?”
“也没有……我和朋友临时过来这边玩,下午就回去了。”
蓝森敏锐地注意到,连恰隐瞒了他们去墓园的事情。
“姐姐你晚上不能回家一起睡吗?”小男孩扒着连恰不放手,“你能回家睡就好了,我可想你了。”
“对不起,不行呀。”连恰蹲下身,拍拍小男孩的脸蛋,很亲昵地在小男孩脸上亲了一口,“我也可想你了。”
“这是你的朋友吗?”女人发话了,她有着一张并不出挑但很温柔的脸庞,“恰恰,中午我们一起吃个饭吧,你的朋友也一起。”
说着,她很友好地和蓝森打了招呼:“能和我们一起吃饭吗?难得碰到了,我是连恰的妈妈。”
蓝森点了点头当作打招呼,微笑着指了指自己的喉咙,轻轻摇了摇头。
女人脸上出现了一瞬间的惊讶,很快又被掩盖下去。
“我得问问蓝森先生。”另一边,连恰正在和她的父亲说话,“因为是我带他来这里玩的,但是一起吃饭太突然了,如果蓝森先生不愿意的话,我也不能扔下朋友一个人。”
男人板着脸:“……到底是朋友,还是男朋友,是哪个朋友?”
“……”连恰转了转眼珠子,“爸,你不会还在想拎着大棒子跟在我身后那一套吧?”
听到了这句话的蓝森,忽然觉得还是答应一起吃饭比较好。
退一步讲,他看得出连恰很愿意。
第三十八章(下)
童言无忌。
蓝森虽然不觉得这个词完全对,但他在某种程度上非常认同这四个字。
“姐姐,叔叔是谁啊?”
——也只有用这四个字去解释连均小朋友的问题,才能让蓝森觉得内心稍有安慰。
单是被喊叔叔没什么,他已经二十七岁,被一个五六岁的孩子喊叔叔很正常,可当这个称呼和连恰的“姐姐”摆在一起时,立刻就让他生出一种差了辈分的代沟感。
“不是叔叔,是哥哥。”连恰纠正道,牵着弟弟的小胖手,“要叫哥哥哦,蓝森哥哥,叫叔叔的话他要难过的。”
“为什么,他会难过?”连均仰着头,奶声奶气地问,不等连恰回答,他又转过头去问蓝森,“叔叔,你难过吗?我不能喊你叔叔吗?”
蓝森认真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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