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记得。”
“一点都不记得?”
“嗯……”费力一思考,就觉得头好痛,还有红色的斑点在视野里飘来飘去。抬手一摸,头上缠着绷带。也受伤了啊。
稀里糊涂里,又听警察问了好些话,大致分析出情况——昨天卢俪生日宴会,大家都在客厅里玩,没有注意二楼卫生间传来的异响。直到有血滴滴到饭桌上,才有人察觉不对,跑上楼后发现卢俪已经失血过多身亡,而循着血足迹追去,见纳兰德性迷迷糊糊倒在别墅后门通道里,手里还拿着那只滴血的开瓶器。经验证,开瓶器上的血是卢俪的,指纹只有纳兰德性一个人的。
所以警方认定他就是犯罪嫌疑人。
现在心里真是说不出的震撼。短短几个小时而已,竟然人世两隔。死的人是最令他感到心痛的卢姐姐,嫌犯又是自己,这双重打击,叫人濒临崩溃。
这个时候脑袋里竟然无厘头地弹出句港剧里常见的台词——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的每一句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尽管不知道保持沉默下一步该干嘛,但还是咬紧牙关,除了“不记得”什么也没有说。不过他是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昨天晚上到现在的记忆一片混沌。
真要感谢这年代不时兴严刑逼供,三个小时后,一肚子火气的警察叫他再好好想想就走了。随后进来几个人解开他被拷在椅子上的手,架犯人一样架他离开。
不对,就是架犯人的形式。
不知道这些警察要把他转到哪里去,反正出了牢门就看到警察们的交头接耳,出了楼门又是水泄不通的记者群众们的议论纷纷,每个人脸上都写着鄙夷和憎恨,甚至有人大骂出声,“畜生”“禽兽”“人渣”“败类”。
看来坏事已经传千里了啊。呵呵,眼眶抽搐,好想哭。可是众目睽睽。还好有警察贴心地拿脱下来的制服蒙住了他的头,从出门护送到上车。眼泪终于止不住在眼眶里颤抖了下,还是憋着没有落下。衣服虽然有点汗臭,但纳兰德性还是万分感激的。
尽管后来他才反应过来对方这么做,只不过是出于他公众人物的身份考虑。适当引起民众关注后做好“保护*”的动作措施,这是规定。
被转到一处铁墙足有十米厚的坚固牢房里,又与世隔绝度过了半天。直到约莫傍晚,才有人来看他。
☆、第106章探监记
(一〇六)
来人是安冬,带了本市最有名的律师,上个月刚上过杂志封面的那种。
“你没事吧?”
“你没事吧?”
两个人一见面就亲切互问,问完各自答说“我没事”。要不是有玻璃隔着,估计就十指紧握了。
“纳兰,那天发生的事情,你可以跟周律师说,他会尽全力帮你洗脱罪名。”
“我不记得。”
“你可以相信他。”
“不是,我是真不记得。”
律师和安冬对视一眼,面露难色:“那么,纳兰先生可以肯定自己跟这起凶杀案没有关系对吗?这样的话我们就准备进行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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