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到一个约摸是和他一般年岁的清秀男孩。
清秀男孩见到他,微微一笑,眉眼弯弯,朱唇轻启,贝齿微露,“你好,我是封明煦。”
等到那真做好饭菜,去叫人吃饭的时候,就看到两个孩子在一起正有说有笑。
这两个在原著中未来水火不容的对手,此刻竟然相谈甚欢。
命运,相当不可思议。
饭菜、碗筷已经在桌上摆好,两个孩子自觉拿起碗去厨房盛饭,同步同行,像是一对儿感情极好、形影不离的好兄弟般。
其他三人也拿碗跟去厨房盛饭,林都眼里方熄灭的好奇之光又重新燃起。
等到众人再次围坐在桌边,碗中盛满白糯的米饭,散发淡淡的热气和香味。
那真夹了一筷子菜给新来的少年,和蔼可亲,“尝尝味道可好?”
封明煦的眼神顺着这一筷子看过来,她随即一筷子菜夹过去,慈祥微笑,“明煦也吃。”
小孩子这才收回视线。
一顿饭宾主尽宜。
收拾饭桌残局的时候,两个孩子帮忙,她适时出问,看向她领来的少年,“小子,信得过我的话,不妨在我这住上几日,我帮你寻人找路……”
濮阳容墨最后就在这家武馆住下,一住一个月。
在她绞尽脑汁、想尽办法,用尽借口、理由,费尽心思、无赖厚脸的纠缠,以及隐匿之下。
把人留下一个月之久。
这也是她能留住的最久时间,再久,楚临西之人就要找过来,她已经拖不住。
要做的事情要尽快了结。
那真每天早晨会挎着自己的菜篮子,带上自己的小荷包去集市买菜。
但是这一天,她把荷包忘在武馆。
忘在一个刻意又显眼的地方。
一个一定是他先看到的地方。
她放慢脚步,与平日相比。
眼角余光一直注意身后,并不意外的看到那个尾随的小身影。
嘴角勾起一抹笑,脚步一转,走近一条偏僻的小胡同,她要去赴约了。
小胡同的最尽头,站着两个高壮的男人。
那真走到这里,如期与他们汇合。
跟在身后的少年,远远看到这一幕,眼睛被刺痛。
那两个男人正是月前将他掳去之人。
他小心走近,悄悄躲在一边,想要听那几人在说什么。
那真沉肃着脸在和两个男人说话,“主子那边,是什么意思?我已经把那人留下一个月,取得信任。”
“接下来,要怎么做?”她继续问。
两个高壮男人的其中一个回话,“你三日后把他带过来交给我们,还是在老地方。”
“后面的事情你就不用管了。”另一个男人补充。
那真应承下来。
三个人就此散。
濮阳容墨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听在耳里,他的胸口窒闷,心脏有些一抽一抽的疼。
他还记得他曾说过的话,在嵩明武馆,天朗气清的一日,他看着他,沉静漆黑的眸子,“墨容,你记住,知人知面不知心,即使是最亲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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