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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终于不再躲躲藏藏了,自然地坐在冯陵意脚边,笑道:“老师,你能跟我说句话吗?说什么都成。”眼窝深陷,头发衣裳都凌乱,只有神色如常。撒娇的模样,带点小讨好的笑,好像只不过是清晨起来,想要一个早安吻。

冯陵意一动不动。高棣绕着他摇尾巴卖乖,把讨他喜欢的小花招都用上,笑:“看我一眼也行,求你了。”

还是没回应。冯陵意冷得像一块铁。

门被撞开,天光乍入,亮得刺痛人眼。尘灰弥漫,人潮涌入,三两下就摁倒了高棣。他的脸磕在地上,还挣扎着,死皮赖脸地笑着:“老师,你看看我吧,好不好?”冯陵意面无表情走向侍卫们,高棣竭力想爬过去,却被死死摁住,只能眼睁睁看着他越走越远,“看我一眼,就一眼,当可怜可怜我成吗?”

他死命挣扎着,头发都散了,还在不停地恳求:“求你了,求你——”

哀求声戛然而止。寂静只有一刹,紧接着,所有人都听到惊呼!

目光纷纷投向惊呼爆发的源头,那几个按住高棣的侍卫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松了手,面上露出白日见鬼般的惊骇神色。在人群中间,高棣动了一下,很慢很慢地抬起脸。

黑发披散着,覆在他肩头。他用手捂着右眼,指间冷光一闪,那是他的匕首。

高棣深深吸了口气,一把拔出匕首,掷在地上。眼窝只剩一个血洞,那只干净如青空的,黑白分明的眼珠子,活生生被剜掉了。

血不住涌出,如同红色的眼泪。

高棣颤抖着咧开嘴,神情像狂笑,又像恸哭:“把眼睛剜掉,就看不见老师不要我了。”

第四十二章。

元和十八年二月十六,大羌边陲一个叫郗县的地方,发生了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一个姑娘被当街扒光了衣裳打死。

据地方志记载,愤怒的民众足足追了她半条街,期间姑娘试图躲进路边的商铺里,但目睹好心的裁缝店老板全部家当惨遭打砸后,没人再敢收容她了。最后姑娘被摁住扒光,拽着头发拖行,扇耳光,踢肚子,暴行持续了十多分钟,以姑娘的死告终。地方志对此的评价是,“众怒难犯”。

那这位姑娘究竟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呢?

答案是,她作为高贵的胡人姑娘,居然自甘下贱,爱上了一个汉人。她的家族为此颜面扫地,父兄深感抬不起头,这种屈辱只有用姑娘的血才能洗净。为了家族的荣誉,他们必须谋杀她。

法不责众,又是家事,地方官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杀人者没有受到惩罚,姑娘青紫交错的尸身被用破草席子卷一卷,随便扔到乱葬岗上去了。对除她以外的任何人来说,这实在只是件小事,无需太过在意。但是,即使是姑娘本人,也没有意识到——

这个小县城所感到的震动,不过是邺城动摇国本的大地震辐射的余波。

端王终于下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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