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雷赜楷二十二岁重新走进家门,直到现在,在这九年的时间里,雷婉芬数次与雷赜楷一较高下,却每一次都是愈战愈败、愈败愈战,最终还是会不撞南山不回头的败。当然,这一次也不会是例外……
雷赜楷的‘暴君’头衔并非一时兴起而得,是雷家母亲以及雷家二儿子正重商讨,在表单上经过一轮又一轮的淘汰,最终敲定的称谓。可想而知,雷赜楷做为一家之主,冷眼旁观着家里的一切动向,在必要时才会使用非常手段来控制家庭的失常人员。
现在,雷婉芬大眼瞪小眼地死盯着雷赜楷,而后者气定神闲地享受着怀里温存的小人儿给自己喂食草莓,还一人一半的嘴对嘴品味着。
“够了没?老娘的话真是放屁啊!给点反应,成不成。”雷婉芬忍无可忍地斜睨自己的大儿子。
“我们不会搬回家,至于凓昉,你就别管他了。他都已经二十三岁,可以独立的生活。”雷赜楷揉挲着怀中爱人的小瘦腰。
“那我呢。”雷婉芬不满意地撒娇问着,一点当妈的姿态都没有。
“随你便。”轻巧着吐出三个字,雷赜楷看都不看身边母亲一眼。
“好,这可是你说的。那我就跑到大街路边当乞丐,要饭吃去。”雷婉芬耍赖地说着,噘起的嘴巴足足三CM长。
“可以,记得拿个毯子,大桥底下太冷,不行就睡地铁站。记得别带手机,如果真的不想回家,连身份证都可以留下。”雷赜楷面无表情的痛说一气,连给人插嘴的空子都不留。
雷婉芬愤然而起,抓起自己的小包包走向大门,临出门前,还咬牙切齿地说了一声,“这辈子都别想见到我了。”
铁质的大门被重重关上,刚刚怨气冲天的客厅瞬间变得平静如水,雷翎珀的眼泪再一次滑出眼眶……
用唇舌代替手去吸吮小人儿的泪珠,雷赜楷的双臂搂得更紧,“乖,不哭。母亲不会睡大桥底下的。”
抽泣着,“可是,妈妈刚才好生气。还说这辈子都别想见到她。哥哥,妈妈是不是永远都不回家了。我们搬回去吧,我好怕妈妈离开我们。”
将小人儿的下巴抵在左肩上,鼻间是发丝的淡淡香气,“乖,不哭。那只是说说而已,别担心。两天以后,就会接到电话的。一定会说,乖乖呀,我好无聊啊,你都不想我吗。”学着雷婉芬撒娇的语气,雷赜楷终于逗笑了怀中哭泣不停的小人儿。
雷家的一家之主,最重要的就是摸清了家庭成员的所有习惯与性格特征,所以想要击倒一家之主的地位那根本就是螳臂当车——白费力气!
第十二话 顽劣老太
似乎与儿子赌气过了头,雷婉芬在离开家第三个小时后就开始后悔,可是又不愿低下头,也只能叹口气硬着头皮去‘流浪’。身上只带了三百元的压身钱,雷婉芬坐在小面馆里哀伤着……想到之前与大儿子的对话,立即咬紧牙关地立誓一定要当乞丐丢丢他们的脸……打定主意,吃完面,雷婉芬将汤汁洒在衣服上,又伸手在地上摸了摸,在身上擦了擦……干干净净的衣服就这样被变成脏兮兮的乞丐装……顺手放了十块钱在饭桌上,雷婉芬抓散了头发,端着刚刚吃面的瓷碗走出小面馆,开始了她的‘乞讨生涯’第一站——繁华街区的百联商厦。
川流不息的大街边,拾空矿泉水瓶子的人比比皆是,跟着人身后讨钱的乞丐更是厚着脸皮地晃摆着手里的小白瓷盆儿……雷婉芬噘着嘴巴看看这个人又瞅瞅那个人,怎么也拉不下脸去端着自己手里的小瓷碗亮在人前。走走停停,拿着小瓷碗的手已经酸酸麻麻地发痛,脚上的白布鞋也变成黑白灰三色,浅灰色的薄牛仔裤已经变成20世纪70年代的深灰色劳动布裤子……疲惫地跌坐在马路边,雷婉芬抱着小瓷碗呆呆地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
“真不该离家出走,或者跟凓昉学学打包离家才是正确的做法。我为什么要说自己来当乞丐呢,真是失算啊失算。”雷婉芬自怨自哀地数落着,“就像是站在独木桥上,胆子小,向前走不敢,向后退又丢面子。唉……”
雷婉芬抬头仰望着已经渐渐夜色浓的天空,今晚是她当乞丐的第一夜,要怎么过呢。真要像雷赜楷说的那样去住地铁站吗?想想身上还有二百九十块钱,雷婉芬的内心开始动摇……
眼见着几个乞丐拉帮结伙地走向一个方向,雷婉芬小跑着跟在那群人的身后,在城市边的一个平房社区,那群人走进一条黑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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