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地坦诚点吧。他毫不避讳地强迫我望着他的眼睛说。他天性放纵、从不忌讳任何事情,无论是想象里还是现实中,这一点我早就知道了。
第二天,我比他先醒。这在我们相处的时间里,是很少见的。离开他的怀抱比在寒冬凌晨离开温暖的被窝要困难不知多少,可但凡有点自律心的人,都知道闹钟已经响了好几遍,不得不走了。
醒来后看着空空如也的身旁,他会作何感想呢?会哭吗?呵呵,反正如果换做是我,一定会哭的。但是总有一天,这些回忆都会变得十分淡漠,回忆就是这样的,即使是充满深情厚爱也概莫能外,好像一个再深的伤口,都有一种无意识的愈合过程,尽管也曾痛下决心永勿忘,但时间依然能使伤口愈合。
我只希望你的伤口终有一天会愈合,过上那俗不可耐却是幸福的生活。
有一种自作自受的人,自己在皮肤上划下深深的口子,还要时时在伤口上撒盐以作提示。做这种贱骨头一样选择的人,只是因为宁愿痛苦一辈子,也不要向时间屈服、也不想要忘。
我去找老艾还镜头的时候,我俩坐在地毯上,靠着沙发座儿一边看我拍的照片一边聊天时他问起我有没有去见张杰,我说:有,不过,从今以后,我再也不想见他了。
我终于明白,原来**做不了,真的是没有朋友可做的。
为什么?我看得出来,你根本放不下他。
这个世界不是相爱就可以在一起的。
不争取,怎么知道不可以?
如果割下我几块肉、或者让我连续跑上三天三夜,这样的努力能解决所有问题的话,我怎么会不去争取?我放下手里的相机说
我。。。不懂。他挑眉说。
其实我也不懂。很矛盾、很复杂。。。你是教徒吗?
几乎所有的英国人都信基督。他不以为然地说。
对于你来说呢?
呵呵,与其说我信,不如说是一种礼仪、或者习惯?恩这样解释应该是可以的。他十指交叉点着头说。
呵呵。对于我来说也是如此。我低头沉默了一会儿,又接着说:圣经上说,没有见过而相信的人是有福的。可我从来都不会选择相信,见过的是如此,更何况没有见过的。所以我永远都不会是一个虔诚的信徒。未来有一道不可逾越的大门,除非有一天到你死我亡的地步,它才会打开,可即使它打开了,也必将照射进来带血的红光,又何谈光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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