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中得到消息,早已拨了郊外一处幽静宅院作为公主下榻之地,事实上怕也是未来的三王爷府邸。登宵将公主与陪嫁侍从送入府中,自回了後宫小院。
一进院中,便听到小琉呜呜咽咽的哭著,登宵疾走了几步,推门而进,问了句:“傻丫头,哭什麽?”
小琉哭得双眼肿如红杏,可一见著登宵,却迳自抹去了眼泪,委委曲曲的说:“三爷……听说你要娶那什麽……什麽辽国的公主,怎麽,她好看吗?”
登宵想了一会,说:“他们都说好看。”
小琉问道:“那三爷喜欢她吗,小爷不要小琉了吗?”
登宵疑惑的看了她一眼。“怎麽会不要你,我虽娶她,可她未必喜欢我,我以後或许会怜她敬她,却不会喜欢她。对我,她不过是一个陌路人,是辽国的公主,以後会变成唯一的妻子,可……可终究不是我喜欢的人。”
小琉听了,正色道:“三爷,虽然小琉没那什麽公主那麽好看,但小琉会永远的对三爷好。三爷便是赶,也是赶不走我的。”
登宵笑了一下,摸了摸她的头,“这两年,你一直跟著我,什麽事都知道了。我有时也会想,若是别的女子知道我这些见不得人的事,怕是早就对我嗤之以鼻了吧……小琉,多谢你,我很承你的情。”
登宵说著,摆了摆手。“我累了,睡一会。你也歇息去吧。”
看著登宵默默隐在那张画著修竹的屏风後面,小琉眼里流光闪烁,她轻轻的说:“无论如何,小琉,都是……爱著三爷的。”
22
婚礼的筹备按部就班的进行著,登宵回朝那天将虎符交回後,只是挂名领个将军头衔,并不管事。因此,若是无事召见,连早朝也不必去了。虽是消遥自在,可回来好些天了,再未见过连城一眼。
登宵最近总是想著以前的事情。不但是近日,不但是这两年,不但是沙场岁月,甚至还要更远。那时候他刚刚束发,有一个粉雕玉琢的四弟,见得不多,却总喜欢跟在他的後面,有软软的小手,软软的声音,点漆一般的一双眼睛,走得跌跌撞撞的,叫他:“三哥。”
那时候凌云总是开玩笑似的皱著眉头,用一脸嫉妒的语气跟登宵说:“这小东西,怎麽就粘著你呢?”
直到——直到他亲眼看著,自己帮他的母亲,倒了一杯鸩酒。
登宵的母亲是先王的正妃,此举倒也不是什麽争风吃醋的寻仇,这不是那个女人的个性。先王对此事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错的不是别的,错就错在连城母亲的卑贱生世,错在她没有势力,又不懂得韬光养晦,生下连城後逢人便夸耀,似乎巴不得闹得人尽皆知。先王一次酒醉,让一位婢女珠胎暗结。让那孩子诞下已是天赐龙恩,那婢女却终究没有母凭子贵。一杯鸩酒,送一条冤魂,叹一声身为下贱,叹一句命比纸薄。
多年前,那个如玉雕成的小娃娃,睁著点漆一般的眼睛,呆呆的站在门口,看著自己递过了金盏盛著的鸩酒,看著自己抹上那女子不肯合上的眼眸。那时自己转过身子,对著自己的四弟,面无表情的说:“你要怪我,也没什麽。可你得知道,这王室污点,本就只有几个王族的知道,他们今日都没空,所以我来。就算不是我杀,也会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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