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都满满当当的。他拎着两坛酒、两条鱼和一只刚杀的土鸡,她拎着四斤葡萄、一个南瓜、一点山菌和两袋青绿的不得不买的蔬菜。
太阳升高了,阳光照在他俩身上,他们就像起来赶早市的普通男女,没有恩怨,只有生活。
两人简单吃了点午饭,就回云城。诸一珩还特地买了一个保温箱,把鱼和菜都放好,又买了两瓶冰冻矿泉水搁进去,才打道回府。
回到住处,袁苗就开始做饭。鱼已经过了几小时,但还比较新鲜,可以用来做鱼片。南瓜肯定是用来煮南瓜粥,土鸡当仁不让的用来做鸡汤、正好又放了点山菌,再炒上蔬菜。做饭的时候,袁苗甚至想,经常去去那里也不错。
诸一珩似乎也挺高兴,吹着口哨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弄得似乎哪里都是他的口哨声,连抽油烟机的声音都没有盖得下去。
五点多点儿,饭菜就上桌了。
袁苗端上第一个菜时发现,他已经把杯子摆好,等到饭菜都上了桌,才发现桌角放的赫然就是今天买的脚。
高脚杯配药酒,这搭法儿,也是中西合璧。
诸一珩把酒倒上,还对着阳光晃了晃,“嘿,你别说,还挺纯,也没什么杂质,这颜色,跟香槟似的。”
又倒上她的,又晃了晃,“你这个到底有红花,颜色就是浓。”
袁苗说,“我就不信你能把这坛酒喝完。”
诸一珩一本正经,“为什么不能?”
袁苗哼了一声。
诸一珩说,“这么一坛酒,我喝多少,你喝多少。我喝完,你也要喝完。”说着,把高脚杯倒满。
袁苗急忙阻拦,“别倒那么多,我喝不了。”
“没事,还早,就算闹酒疯,离天亮还有很久。”
袁苗盛了汤,诸一珩把酒端在她面前,“来,尝尝。”
袁苗赶紧先喝了几口汤,“我不上你的当。中午就没怎么吃饭,空着肚头喝酒最容易醉,我要先吃一会儿。”
诸一珩夺下她的汤碗,“别那些事儿,来,喝点儿。”
袁苗没喝过白酒,这一口下去,辣的喉咙像是起了火,眼泪都下来了。也不管诸一珩给她夹了什么,赶紧吃下去,“诸一珩,你这坏人,这酒辣死了,我说不喝的。”
诸一珩笑的哈哈的,一面又给她夹了点菜,“来来来,再吃吃压压。”自己也拿起眼前的酒,滋了一口,略皱了皱眉,“是不太好喝,但也还行。”又看了眼袁苗,“看在壮阳的份儿上。来,再喝点儿。”
“不喝。”
“买都买了,挺贵的。你付的钱,你知道。”
要是搁五年前,袁苗肯定说,“扔了。”五年后,虽然不是她的钱,但袁苗还是很认真的考虑了下。诸一珩说,“慢点儿喝,你刚才就是喝的太急了。酒桌上,像你这种喝法,一会儿就倒得。慢点儿,一会儿滋一口。”
袁苗就在这“一会儿滋一口”的劝解声中,把那一高脚杯酒,全喝了。喝到最后,她都不觉得那是酒了,喝了也没什么感觉。
她还知道是喝完了,还想去收拾碗筷,等到她要站起来的时候,才要使劲,扑通就坐地上了。
诸一珩来拉她,“摔着没有啊?”这酒度数挺高,他喝的都有点晕乎。
袁苗的声音带着点醉了的娇憨“扶我起来,我要去洗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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