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暴发户又展示了几件他最钟爱的物品,那些是不出售的,只是拿来给我们看看,长长见识,其中就有一辆德国原装进口的限量版跑车。
我看着一闪一闪的PPT,低声问苟盟:“酷吗,那车?”
苟盟眨了眨眼:“还好吧,没我那辆路虎好开。”
也是,他不太喜欢华而不实的东西。
拍卖会的末尾,大明星登台献唱,并不是他自己的歌,听说是暴发户为自己的小蜜钦点的流行歌曲。一曲唱罢,底下响起稀稀拉拉的掌声,这场拍卖会就算结束了。
我让苟盟先去取车,自己拐去休息室找大明星。
路上又遇到烦人精,他贼笑着靠近我:“嘿嘿,有拍下心仪的东西吗?”
我臭着脸想撇开他:“没有。”
“哦,对,我忘记你是抠门精了。”他哼笑了一声,与我走向了不同的方向。
我又气又闷,只得无奈地叹了口气。
作者有话要说: 不要问我为什么不给配角起名字
以及,小天的消费观一向是够用就好,他不会像一个真正的守财奴抠门到变态,但你在他身上也绝对找不到典型富家公子哥随意便可一掷千金的豪气。
他有点自卑,觉得家里的企业自己可能守不住,稳不住“福鹰”,所以那些钱他花得有些虚。
可他并非没有存款。
他有点像蜗牛,窝在自己的小天地自娱自乐。
又有点像仓鼠,把目前能属于自己的紧紧撰在手里。
☆、第10章
和大明星有说有笑地走到门口,苟盟正好开车过来,我有心地让大明星坐副驾驶座,自己去坐了后排。
恰好,车上正在放的就是大明星的那张碟。
大明星一听就忍不住笑意,已经做好被苟盟认出来的准备,脸上一直带着得体的微笑。
结果苟盟目不斜视地开车,完全没有要搭讪的意思。
等到红绿灯口,他才开口说话:“要不要换首歌?”问的是我,也是大明星。
“啊?随你吧。”我见他连看都没看大明星一眼,有些错愕。
他把当下的歌切了,换了他最喜欢哼哼的那首。
大明星愣了一下,笑得更开心了,忍不住问苟盟:“你喜欢这首歌?”大明星还以为他是羞涩得不敢和自己打招呼……但是我已经猜出了这货的尿性,认歌不认脸,遇见明星不长眼。
苟盟快速地看了大明星一眼,说:“嗯,这首歌难唱,别人都唱不好,我唱得好,所以我喜欢。”
大明星笑得见眉不见眼:“是吗,那我要不要我唱给你听听?”
他又瞄了明星一眼:“行,唱两句。”
大明星听他那口气,终于知道自己没被认出来,有些不高兴,于是更想用原唱点醒他。
大明星从副歌起,正巧和车载音响里无缝连接地对上了,连我被洗脑多日已经对这首歌不甚其烦,也觉得现场听他唱得是好听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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