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前额,强逼我抬头,正色道:
「康言,我事成后会一直把你留在身旁,把你当亲生弟弟般疼。」
他掌心的温度从我的额头传递到深处,好暖好暖。
噢
我把垮下的嘴角硬是提起,把他放在我额上的手强行掰下来,
「可是,我不稀罕啊。」
「BOSS,我根本没打算留下来。」
说罢,我霍地站了起来。
把小熊小花、苹果香橙、家里钥匙、碎花被子一股脑儿堆积到他的面前,我擦擦汗,对他说:
「这就是全部了。」
男神手足无措地看著我,以及下方一大堆熟悉的物件。
说难过,其实也不是太难过。
说失望的话也许有几分。
至少还没有到要哭的地步。要不是真的变成了八点档狗血剧了啊。我不切边际地想。
想说几句话来逗乐自己,可是这不是好时机,眼珠转了几圈脑袋依旧空荡荡的。
也许到了明天,一切便会好过来。
「这个家,你喜欢往到什麼时候,便留到何时。」
「爸爸那边你跟他说,如果他不叫那个男人帮你,我就永远不原谅他。应该就OK了。」
我一直维持著表情套上大衣,走的时候只捡了钱包。
真的觉得,这出闹剧还蛮好笑的。
不这样的话,要做出什麼表情呢。
像所有偶像剧般,我踏出门槛的那一步,他从后方紧紧拉住我的手臂。
我抿紧嘴唇。
「我把所有东西都给了你啊。」
所有。
头也不回,脱口而出:
「让我走吧。」
放我离开,好不好啊。
23.
「阿言、阿言!收钱了。发什麼呆!」
我「哦、哦」了两声,一瞄显示屏里的价钱,对头发染成鹦鹉色的小孩儿说:
「三十六块半。」
小孩儿掏了三十七块扔在收银台,嘴角朝天一副不可一世的嘴脸。我找续五毛钱给他时,对他语重心长道:
「小子,这麼晚了,快回家吧。」
他用看精神病的表情盯著我,骂骂咧咧提著东西走了。
店长凑到收银处,也不怪我,只是调侃:
「康社工,又在训孩子啊?常叫人回家,是不是有生意都不干了啊?」
我摇摇头,悲壮地对店长说:
「店长,这麼晚了,你也回家吧。我自己一个撑得住整所便利店的。」
店长哈哈大笑,赏了我一个爆栗:
「看你这阵子下班后不赶著回家麼,要不要转当全职啊?」
我想也不想就拒绝:
「别留我,我可是要皈依佛门的人。」
下班后,我在小巴站候车,踢著路边的石子,拉紧毛茸茸的围巾冷得直哆嗦。
从口袋中掏出手机一瞧,关机了。
从那日离家后已过了五天,BOSS第一天平均每小时打一次电话来,堪称夺命追魂CALL。
结果我直接关闭手机电源,跑到邻区的旧屋租了个小单位。
洗手间是每层共用的,卫生条件比较差。但是独自一人住得安稳,这点倒是出乎意料。
在这楼价比海鲜价浮动得还要厉害的这个时代,我心中算了算银行里的存款与支出,恐怕也捱不了多久。
向来与文艺八竿子打不著的我在这个夜里,脑海中的灯泡一闪一闪,忽然想到四个字。
还君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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