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小王在某个繁忙的工作日上午吃这么多种类的早饭本来就不太科学,但是在每个环节上都像下午茶那样不紧不慢吃得很悠闲,那似乎就失去了一点早饭的特色。
就算是起得很早的人,大概也不免感受到早上的时间紧迫,容不得人慢慢享受,美好的时光被压缩在晨光之中,过得飞快。
在经过了昨天的拍摄之后,徐若洋也差不多清楚了雷丘吃东西的方式。不过,昨天雷丘毕竟吃的是甜点和蛋糕,可以悠闲,甚至可以神游天外心不在焉,早饭就不同了。
因为要有艺术升华和加工,所以不能太急,但是因为要贴近生活让人有亲切感,也不能完全不急。
再不吃快点蒸饭就要冷啦。
再不吃快点就来不及吃下一个啦。
同样是来不及,上班快迟到的来不及,和等不及要吃下一个东西的迫不及待完全是两回事。
雷丘不怕热。她穿着略厚的初冬装束,刚才还戴着围巾,手里拿着吃的东西也是热气腾腾的,但她看上去不光不热,可能还有点嫌冷,肩膀微微地缩着,双手抓着煎饼,似乎十分依恋刚做好的食物散发出来的热气。
《吞食天地》这个剧,最大的难度就在于平衡。
吃饭,不就是吃饭嘛,又不能往夸张了来,又不能平淡到让人觉得无聊,可是就是吃饭嘛,能吃出什么花样来?
说实在的,就连剧组中的很多人都这么想,而雷丘彻底改变了他们的这个想法。仔细想想,似乎人类的许多观赏性活动也都是这样,赛跑不就是一直跑吗,游泳不就是一直游吗,之所以向往,是因为自己做不到,兴趣要自己做才有趣,而职业化的东西,看别人做才会有意思。
食物似乎就没有这样的隔阂,每个人都可以吃东西,而雷丘就能够让这种隔阂产生,从而让吃东西这个活动也拥有人类一切大众娱乐所拥有的观赏性。
同样的食物,她吵起来就让人感觉很好吃,而且——而且一般人也吃不了那么多啊。
“老板,来一笼汤包,一碗鸭血粉丝。”
汤包是刚蒸好的,热腾腾地端上来,小王熟练地用筷子在不碰破皮的前提下夹起来送到嘴边,先咬开一个小口子喝了里面的汤,然后沾一点醋,汤包不大,也就一口大小,所以小王就一口放进了嘴里,吃了几个汤包之后,鸭血粉丝终于来了。
小王端起碗喝了点汤,然后才把辣油放进去,开始用汤包配着吃粉丝和鸭血。
三毛在撒哈拉沙漠的时候,收到娘家寄过来的粉丝,她骗荷西说这是“雨”,是春雨被冻住了,被山民们采来下锅煮。
雷丘也觉得粉丝是春雨,咬在嘴里柔柔的,又充满了独有的生命力,让人不知不觉就吃下一大碗,还不觉得腻烦。
鸭血粉丝的汤是鲜的,汤包里的汤也是鲜的,小王吃完了擦擦嘴,不免地想要换个口味。恰好这个时候,他要坐的公交车来了,他赶紧付了钱冲出去,跳上公交车。
“那是什么馅儿的?”坐了几站之后,他下车指着刚蒸好的包子,问包子店的老板。
“咖喱牛肉。”老板隔着塑料袋抓起两个递给他,“一共四块钱。”
距离公司还有三站路,小王看了一眼手表。
在公交车上吃包子,弄得本来就人满为患的车厢里一股包子味儿实在是不太好,时间还充裕,小王准备一边走去公司,一边把两个包子都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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