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放下青铜剑,深深望着九歌,要将他看个仔细。
他看见的,只有裹得严严实实的斗篷,连本该柔软的衣料,都闪烁着金属的光泽。
作者有话要说: 小说看多了,“他无法拒绝他的命令”这句话试了好几种表达方式都觉得很恶俗,简直狗血必备,痴情男二十有□□有这种毛病,然后被女主求着去帮助情敌。笨笨最后选择了用英语,希望看上去稍微洋气一点。
本周上榜需要一万五,所以笨笨很可耻把更新拖在今天,这样就只剩下一万二需要完成了
☆、万灵
“把斗篷脱掉。”
九歌沉默了,比离湾命令他放过孔雀时还要长的沉默。
离湾抬手掀开他的兜帽,望着那张人与蛇拼接而成的诡异面孔,咽了口唾沫,哑声道:“把斗篷脱掉。”
蛇妖不是孔千目,他不懂回避,所以那双森冷可怖的金色兽瞳直直凝视着他的王,一错不错。
人类从里面看不出任何感情。在他准备说第三次时,蛇妖抬起了手,一根一根解胸口的银色细链。
链子解开,还有细碎的纽扣,纽扣下面,是系带的V形深领。
九歌慢慢将系带扯松,这有点麻烦,带子依次钻进许多小孔洞里,像占据了据点,手指需要逐一攻破。
离湾看着他胸口从松散的带子下露出的一点皮肤,大理石一样的霜白色,隐约能看出胸肌中间的丘壑。
似乎什么都没露,点到为止,点在了重点上。
“够了!”人类紧急喊停,转头移开视线。
他居然对长着半颗蛇头的怪物产生欲望!
九歌面无表情地站在五步之外,看上去很无辜。
这次蜕皮后他很幸运的有了个很好看的胸口,没有一丝一毫的蛇鳞,完全属于人类雄性的壮硕与性感。
人类的洁癖让他无法忍受任何肉食性的妖怪,连食用了埋有尸体的土地上长出来的植物的草食妖怪都会让他胃部不适。狂热如九歌都无法说出万灵妖王究竟多少年没有主动的进行交啊配了。
万灵失忆后经常爱上别的妖怪或者人,把自己打造成很痴很完美的情人,唯独不留宿,也不说自己成为妖王之前的往事,当追查食妖魔的家伙找到那些前情人,问不出任何有用的消息。
他说过,在人类生命中,欲望比爱情所占的比重大。
他能给予爱情,却舍不得分享欲望。
然后九歌做出了这辈子最出格的决定——请妖境著名的化妆大师帮他做了几百个面具,套头式,黑色的卷发与小麦色的皮肤,专门用于时不时的爬床。
他做过很多在其他生灵眼中疯狂的事,只有这一件,连他自己都觉得疯狂。
他至今不知道离湾对此有何看法,他的王最常持有的态度,就是若无其事。
“你该去准备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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