脖上写“希望有一天作者跟作者能共享资源,不同作者的粉丝能不用通过践踏别的作者来抬高自己的偶像,希望单一狭隘的耽美写作观能早日被打破,能允许不同作者做出更多更好玩的写作尝试”,这也许真的是我白日做梦,但行文至此,还是想感慨一句,如果这能成真,该有多好。
第21章
这个过年期间,李天阳都呆在G市,私心里想再见王铮一面。
虽然他没想好,再见到王铮要如何。
他不只一次地想,要自己再年轻十岁,不五岁,该多好。
如果再年轻一点,他想自己还真干得出堵在王铮家门口这种事。
堵在王铮面前,死缠烂打,说尽所有肉麻的话,或者什么也不说,就把人抱紧了,不撒手,他要打要骂随便,如果哭了更好,那么事情就有转机有希望。
年轻时候李天阳从不屑做这些,差不多二十出头的时候,他冷眼旁观周围一干直男为了泡妹妹丑态百出,尽干什么女生宿舍楼下点蜡烛抱鲜花,跟傻冒喊口号似的高喊我爱你,他觉得这种行为很愚蠢,把个人生活公众化,犹若戴了高帽踩高跷,以为弄上这身行头,就真比别人高,以为当着众人的面把自己那点小情绪喊出来,那点爱就比别人的真诚。
卸了妆,还不如别人的呢。
李天阳只要看到这种夸张似的示爱,都会在心里嗤笑一声,无聊。
但直到现在,他才忽然觉得,那些死缠烂打的招数,有时候并不全是因为无聊,而是人在一时之间想不到更好的办法了,又被心里火烧火燎的欲望催着逼着,恨不得立刻见到那个人,得到那个人,明知道有些招数用了适得其反,可能会惹得对方厌烦,但还是用了,迫切地希望用最直接的办法来达到目的,如此而已。
比如对王铮。
他实在受不了,要疏远客气地跟王铮说话。
记忆中,在王铮跟前,从来就是想说什么说什么,就连当初那么决绝的话语,也是遵循本心意愿。
可现在,再也不行了。
其实王铮那句“天阳,你从来不是纠缠不清的人”,已经令他分外难堪,只觉得脊梁骨一阵冷汗窜出来,自己都觉得自己不地道。是的,他李天阳从来拿得起放得下,讲究好聚好散,知道进退得度,他是一个做事干脆利落的大老爷们。但此时对上王铮,他却宁愿自己能性格再无赖点,年纪再轻点,最好能年轻到做再蠢的事都有青春年少做掩护,做再肉麻的举动,都有激情打底,显得堂而皇之。
如果可以,他想对王铮做很多以前从来没为他做过的事,比如听他说话,陪他看他想看的电影,带他去吃他爱吃的食物,送给他一些不值钱的小东西,在他做饭的时候在一旁打下手,在他看书的时候给他沏杯茶,在他回家的时候赶在他之前到家,先开玄关的灯,再亲手给他递双拖鞋。
最重要的,想好好陪他,跟他过日子。
但这些,在拥有他的时候,李天阳都不曾为他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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