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丁琴的印象中,唐岚风一直是个吊儿郎当的纨绔少爷形象,因此对唐岚风与高莎的婚事一直不采取支持态度,但见唐岚风今晚很有礼貌,笑道:“上次看到岚风是五年前了,比起那时候看上去更高,也帅气了不少,就是有点瘦,气色很不好。”
唐岚风随口夸奖道:“琴姨,没有什么变化呢,还是跟几年前一样看上去非常年轻。”
丁琴顿时心花怒放地说道:“岚风的嘴巴还真甜。你们在客厅里坐一下,我喊莎莎出来陪你们。”
唐岚风见高莎要出来,无奈地撇嘴,唐天宇淡淡的一笑,暗示唐岚风心平气和一点。
丁琴敲响了房门,轻声道:“莎莎,客人到了,我还有几个菜要炒,你出来陪他们一下呢。”
高莎在房内“嗯”了一声,便走了出来,她身边还带着一个漂亮的女孩,看上去与她年龄相仿,大约二十来岁。
都说女大十八变,高莎在小时候论长相只能算是中上,但如今却给人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一张圆润甜美的鹅蛋圆脸,有吹弹可破的视觉冲击力,皮肤白皙有光泽,一双眼睛虽然不大,但灵动摄魂,很有杀伤力。
她身高约莫一米七左右,因为在家中,所以穿得略显随意,只穿了一件宽松的大T恤,不过依旧能看出曲线玲珑,凹凸有致,尤其是两条细腿纤细白嫩,犹如两段嫩藕裸露在空气中,让人想入非非。
唐天宇与高莎身边那个漂亮的女孩目光交接之后,两人均是微微一愣,因为他们两人之间有一段孽缘。唐天宇仔细一想,暗道与此女在高赞军家中见面,倒也并非奇怪,因为肖军与高赞军都是省委常委,高莎与肖菲菲都住在这首长楼,能够熟识,那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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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肖菲菲有了很大的变化,没有了之前的浓妆艳抹,给人一种清纯淡雅的感觉,若是此前没有接触过,唐天宇倒还真会以为她是个大家闺秀。
“这是我的闺蜜肖菲菲,这两位是我的大哥和二哥,分别是唐天宇和唐岚风。嘻嘻,我以前住在京城的时候,他们俩可是很照顾我的呢。”高莎虽然外表端庄了许多,但骨子里的脾气和性格都没有太大的改变,给人的感觉还是一如既往的调皮可爱。
“很高兴见到你们!”肖菲菲礼貌地点头道,她仿佛从来都没有见过唐天宇一般,表现十分大方得体。
而唐岚风显然没有想到高莎外表有了这么大的变化,心中很是吃惊,暗忖若是老爹真要让给高莎嫁给自己,看来也并非那么难以接受,便施展出了花花公子的做派,与高莎搭讪道:“莎莎,这五年你变化还真大,出落得越发美丽了,如果现在走在路上,我肯定认不出你呢。”
高莎撇了撇嘴道:“岚风哥,你这话说得我可不爱听呢,搞得我以前很丑似的。”说完她对着唐天宇挤了挤眼睛,笑道:“天宇哥,岚风一见面便气我,你可要为我做主呢。”
唐天宇连忙作举手投降状,道:“你们俩之间的战火,可不要牵扯到我身上呢,琴姨那边有些忙,我还是去厨房帮琴姨弄饭菜吧。”
唐天宇其实并非躲避高莎与唐岚风之间的斗嘴,而是始终觉得肖菲菲望向自己的眼神有些阴寒,让他有种冷到骨子里的感觉。
丁琴见唐天宇进了厨房要帮忙,果断笑着拒绝道:“你是客人,怎么能让你来帮我做事呢?”
唐天宇直接撸起了袖子,从丁琴的手边抢过锅铲,笑道:“琴姨,如果你这么说的话,那就是见外了。厨房里面的事情,我很擅长,你可别误以为,我是想捣乱呢。”
家中的保姆这几天有些事情回老家,丁琴一个人忙活一桌菜,的确有些手忙脚乱,见唐天宇硬是要帮忙,便笑道:“也罢,我倒是想看看,你凭什么这么自信。”说完,她走到了一边,给足够的空间让唐天宇大展身手。
唐天宇见盘碟里配好了菜,便熟练地挥舞起了锅铲,未过多久,油锅里便飘起了一阵浓郁的香味。
丁琴在一旁正洗着菜,往油锅里看了一眼,不禁刮目相看地叹道:“没想到天宇你还会这么一手,现在能做菜的男孩子很少,也不知道以后什么样的女孩才能有福气嫁给你呢。”
说话间唐天宇已经将一盘玉米松子虾仁炒好,他将菜盛入盘碟内,依稀听见客厅里传来唐岚风极度惊恐的惊呼声。
……
PS:这两日右手大拇指受了伤,被门压到,起了很大的血泡,每码一个字都会锥心的疼,所以只能咬牙勉强一更,等手好一点,会恢复二更,请诸君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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