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戈想了一下道:“杨瑞,你跟我多久了?”
“十年零十一个月十六天。”杨瑞答的很快。
黎天戈笑了笑道:“你和安曼一样,把时间记得分毫不差。”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在纽约的那条破旧的巷子里,是你站在我的面前,将我从地狱的边缘拉了回来。”他永远都不会忘记,十年前的那个冬天,他病倒在街头,就快要饿死,也快要冻死的时候,是一个仿若天神的少年,站在他的面前。
很多人经过他的身边,但是只有那个少年停住了脚步,蹲下身子问他:“你想要活命吗?”
杨瑞自然点头,他不想就这么死了,毫无价值。
少年笑了笑,“跟着我,我会给你让很多人羡慕的权利地位,跟着我,你就能活下来!”
从那以后,杨瑞就跟着黎天戈。亲眼看着这个少年,将自己的事业版图一点一点地扩大。他不得不说,老板变了,当初的那个少年,身上散发的寒光,令人畏惧,如今的老板,是令人敬畏。
“已经那么久了,杨瑞你了解我吗?”
杨瑞楞了一下,坦诚地摇摇头,“老板你在我眼中是个谜。”
“其实我都不了解我自己,有些时候,明明知道是错的,也要一意孤行。我做过的那么多事,只有一件事,让我后悔了,就是向晚。我知道你喜欢她,可是你给不起她爱。我能给她爱,可是她却不要。你看,这人心,是多奇妙的东西。”
“老板,我再也不会打嫂子的主意了,以前是我混蛋,老板我对不起你!”
黎天戈摆了摆手,打断他的话,“不过是我自作孽而已。杨瑞,你可知,我当初为什么要那么丧心病狂地去伤害向晚?”
杨瑞自然摇头,这个疑惑困扰了他很久,想问却又不敢问,有几次他去问安曼,安曼只是叹气,却并没有说什么,久而久之,也就不了了之。
烟雾缭绕在黎天戈修长的手指上,他其实很少吸烟,他时刻保持着一颗清醒的头脑,只有在心情非常烦躁、无法调节的时候,他才会去吸烟。
黎天戈吐了一口烟雾,缓缓道:“在十三年前,我跟你一样,是一个被人扔在街边,人人唾弃的乞丐!但是在十四年前,我还是被人高高捧起的大少爷,这一切的变化,都只因为向晚的一句话。”
杨瑞震惊的说不出话来,他哪里想到,光辉如老板,也会有不堪的过去,他是知道当乞丐的滋味的,那是令人厌恶的,就算是施舍,也不是同情,而是厌恶。
黎天戈微笑了一下,接着说下去,“华宇原来并不是一间公司,而只是一个帮派组织,我的父亲就是首领,跟我们做的生意差不多,不过我们现在做的手法,比他高明就是了。那个时候,我年纪还小,父亲对我很好,组织里的事情,我知之甚少,他将我送到了国外。”
“本来一切都好好的,可是有一天,帮会里有叛徒想要叛变,被父亲发现了。对方当时正在和买家交易,父亲带着人赶去了。谁想这一切被一个小女孩看见了,她那天不知道为什么会去那个仓库,神奇的是,父亲当时处理帮派事物,也没有发现那个小女孩。”
“后来有一天,记忆中似乎是母亲的生日,父亲难得在家,一家人刚准备吃一顿团圆饭的时候,警察就冲进来了,将父亲抓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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