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史蒂芬作为侦探,在英国伦敦破过许多要案,被称为第二福尔摩斯。他喜欢研究的,不是案子本身,而是犯罪者的心理,他发现,当他研究透犯案者的心后,案子的动机,手法等一系列都会浮出水面……
所以,他见识过各种各样的犯罪和各种各样的心理,他们产生杀人的这种心理,并不是自己突然萌生的,而是周围像自己一样的人,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埋下这个种子的。也就是说被杀的人,完全是咎由自取……真正的凶手,其实就是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人,他们不知情地伤害了某个人,扭曲了那人的心灵,导致自己其他人被杀,那个杀人犯,也冠上了——变态,这样的名字。
史蒂芬不觉得他们是变态,即使叫他们变态,所谓变态这个词也不是贬义的。这是一种心理,一种医学,实际上,叫别人变态的人,其实是造成变态的幕后黑手……这样说是不是有点难以理解?举个例子吧!一个孩子从小没有朋友,人们一见他就躲,可能因为他长得不好看或者有残疾。母亲也嫌他累赘,总是不管他抛弃他,孩子从小孤独,心理扭曲。长大后杀了他的母亲,那些人们就会说“这个孩子是个杀人变态。”但是谁“制造”了这个变态,不就是常年躲着他的人们吗?
所以史蒂芬侦探从来不会像警察似的把杀人犯关押虐待,而是用心灵温柔他们,那些杀人犯也会感动,他们也是人,也会伤心也会落泪……最后那些犯人都像亲人一样粘上史蒂芬了,他出资建造了一个看上去很像家的监狱,所有的犯人,他们都有一定心理障碍,他们生活在这个“家”里,史蒂芬也住在那里,他平等对待所有犯罪者,并收留残疾人和孤儿,一时间史蒂芬的名字扬名全英国,犯罪率也在伦敦下降了……
这次他打算出国看看,于是史蒂芬侦探来到了法国……
他觉得自己是不是错了?他真的见到了他这辈子见到的最奇怪最残忍的人……
酒馆里的吊扇懒散地旋转着,气味有点难闻,一群群男人举着酒杯,打着扑克。看上去有点像美国电影里的场景,史蒂芬坐在一个角落里,边喝着牛奶边看着手里的资料。说真的,自己一人离开伦敦,还真怕那些人在“家”里捣乱呢……
坐在酒桌边的男人们突然传来一阵哈哈大笑,随即在开门的声音里消失了。史蒂芬抬起头,看见一个男人走了进来,他穿着一身笔挺的军装,应该是本地的军人吧?刚要低下头去看资料的史蒂芬突然听到一声锁链的哗啦声,那个军人有点发怒地吼了一声:
“进来!你这不听话的狗!”
周围的嘈杂声都黯淡了下来,众多人看着那个军人,和他身后牵进来的“狗”。人们从安静再次变成了小声的琐碎声……史蒂芬看了一眼他所牵的“狗”,吓得险些打翻牛奶……被锁链拉住的是一个皮肤白皙的男子,他身上只穿了一个类似高开叉旗袍腰以下部分的白色衣物,也只是挡住了该挡住的地方,上身□。更让侦探惊讶的是那个男子没有左手,小臂在胳臂肘拐弯处就被切断了,右腿也是,甚至连膝盖处都被砍掉了。男子在军人的拉扯下慢慢地挪动着,可是气急的军人几乎是暴力地拉着他脖子上的项圈,男子只得用右手和左腿努力地跟上军人的进度……
“呦!弗朗西斯!来了啊!过来一块儿喝酒!”
有一桌子人大笑着喊军人过去,被叫做弗朗西斯的男人拉着自己的“狗”就朝桌子那边走去……
“等等!这太惨无人道了!”
史蒂芬不知为何地,突然站起身来吼道,看着站在那里的军人,一动不动地,用他不屑的眼神鄙视着自己。酒馆里安静下来,人们看着史蒂芬,有的是想看热闹,有的离他近了则拉拉他的衣角提醒他不要多管闲事……
叫做弗朗西斯的男子整整衣领,上下打量了一下史蒂芬,嘴角轻蔑地吐出几个字:
“英国绅士?”
史蒂芬摘下他的英伦式帽子,一副彬彬有礼毫不野蛮的样子:
“我是英国侦探史蒂芬L威廉姆森,不论这个人犯了什么错,你都不可以这样对他这么狠!而且他还是一个残疾人,你这样是犯罪的!”
法国的警察都是吃什么的?这样残忍地带着一个残疾人在大街上逛,这里难道比沙皇俄国还乱吗?
弗朗西斯军人只是轻蔑地笑了一下,不爽地朝地上吐口痰,顺便用白色的手套擦擦嘴角,和眼前的绅士完全形成反差。
“如果我说,这个男人是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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