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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笑出来,我又给他补了一刀:“但是有人在追他,追了好久了,连陶乐他妈妈都同意了,现在陶乐也经常和他出去玩,我觉得可能会成吧。”

陶乐他妈妈是同意了没错,但是也是刚开始不知道江景花心的真面目的时候,陶乐经常和他出去玩也没错,但是只把他当做朋友发展,虽然江景一直不死心的说要追求陶乐,但是我们所有人,包括陶母,都把他们当朋友呢。

可能这个词,就看方东树他怎么理解了,可能会成,但是也有可能不会成啊。

我看向陶乐,果然他满意的点了点头。

和陶乐的满意相反,方东树沮丧到了极点了,也没心思和我说什么了,哭丧着脸回去开着他的车走了。

等到他的车开远,连车尾巴也看不见了,陶乐才从那里钻了出来,拍了拍我的肩,哥俩好的说:“行啊,易哥,看不出来你还挺会编故事的啊,把我失忆说的一套一套的,我听得都当真了,平时在你书店里没少看小说吧。”

不知道陶乐又入了什么角色的戏了,他还演上瘾了,从拍我的肩膀,改成搂我的肩,可惜身高不够,踮了踮脚,最后还是放弃了。

我把一直提在手里的东西递给了他,斜斜的瞥了他一眼,什么也没说,严肃的转身走了。

一直走到出了陶乐小区的门,看到陶乐上了上班的公车,我在迫不及待的拿出手机给余安打了个电话,和他分享今天的这件事,又嘱咐他遇到方东树的时候,千万别把陶乐“失忆”这件事说漏了,才挂了电话。

等我意犹未尽的和他八卦完,一看时间,已经远远的超过了平时开门的时候,顿时火急火燎的跳上了去书店的公车。

再一次见到方东树时,是在我家楼下了。

那天是我们一个月一次的聚餐,也不知道方东树哪里打听到的消息,又开着他的车来了,这次堵得是我家门口。

聚餐还是由易北和余安掌勺,陶乐已经从切菜的下手,升级成了偶尔炒几个小菜的下手,不得不说的是,陶乐还真的如他励志的一样,成为了一个做菜很好吃的厨师,他们家的饭,如今都换成他掌勺了,只是因为味觉这个劣势,到底还不如余安他们做的。

程小钧如今也十九岁了,还在紧张的高三时期,因为距离高考没有几天了,所以余安一直盯着他复习,明明在认真的看着书,反而是第一个发现方东树的。

他看到的第一眼,就朝着我们大喊:“妈妈,快看,楼下有傻逼!”

哦,傻逼这个词,是他在游戏里学来的,余安盯着他不让他说粗口,却怎么也纠正不了“傻逼”这个口癖,遇到了一个行为举止稍微有点出格的人,他都要喊人家一声傻逼。

我们从窗外伸出头,正好看到了方东树。

过去六年多了,程小钧也不认识方东树了。

方东树在楼下,和上次的出场一样,带着墨镜靠在他的车上,有路过的女生被他这么一副酷帅的假象骗了,走过去的时候总是忍不住偷偷的看几眼,就连走远了,也还在努力的回头。

他一看到我们,就摘掉墨镜蹬蹬蹬的上来了,按了门铃后,我给他开了门。

进来后,他先和我们打了声招呼,然后径直走到了陶乐的面前,在陶乐怔愣的表情中,一把握住他的手,举到面前,一脸真诚的道:“乐乐,我是你失散多年的爱人啊。”

作者有话要说:  真的没有人想看番外啊,我等了好几天都没有等到点单的……

☆、第四十九章

第四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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