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妈了,”飞杨懒懒地说。换档,驶离。
操场上,全是朝气蓬勃的身影。我在篮球场旁看见了他。
到底还是个孩子:斜背着书包,双手插在裤子荷包里站在场外,专注地看着篮球的起落。
我远远站在一旁看着这个男孩儿,真是个漂亮的男孩儿不是吗,这个孩子气质暧昧,古典与时尚并存,就象一幅印象派的图画,杂合了理性与非理性,寂静与喧哗,冷调与暖色———他大笑起来一定非常好看,沉寂的哀伤时一定也很动人,这样优渥的外貌,这个孩子绝对是上帝的宠儿,如果他的身世不是———
摇摇头,不该想他的身世,和我有什么区别?这么小就成了孤儿———不该想这些,我容易自艾自怜。
他看见了我,向我走过来,
“你怎么不上场玩,”我微笑着看着他,他跟在我身后,双手依然插在裤子荷包里,摇摇头。我注意到往来许多孩子在看他,“和同学们都混熟了没,”
他却看着我,“他们说你很漂亮,”
“我?”哪个女人被人赞美不高兴的,我好笑地睁大了眼:咱这一身黑色警服,简单挽起的发,不施任何粉黛的脸,能被小孩子们这样夸奖,也算虚荣咯,
“那是咱家血统好,今天我们去外面吃,”我朝他皱皱鼻头。他点点头。几时我要真有这么大个儿子跟在身边,那才真虚荣了咧。我喜欢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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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从坎国路转进仿远街大概50米,有一个小的十字路口,左边是花木葱茏的南仰街,右边是曲折幽深的青龙巷。我最喜欢的小餐馆“多拉”就在那里面。
“多拉”其实是间很时髦的欧式小饭馆儿,可它所在的地界儿却很臆怪:一个三合院儿,破旧的大木门,通常只开大门上的那个小门供人出入。院落分上下两层,精雕细刻的门窗花样,大方红砂石铺地,院子沿儿是用青条石码的,很古朴。如此一个清雅的外部环境,可你走进去看————呵呵,让你吃一惊:红色的墙壁,黄色的沙发,争奇斗艳的热带花卉,各种颜色的流苏、靠垫、墙上五彩斑斓的油画,可以说,你能想象出的最艳丽、最鲜亮的颜色这里都有了。
是的,我喜欢这里,不是因为吃,是它的色彩。
“橙色,”我拿着他们今天的点菜单看着上面的封面色,笑了,“我本来今天也编了只橙色绒球,”
“峥嵘岁月下的曼妙血迹,”男孩儿低声说,淡淡微笑着,
我一下子睁大了眼,“枷叶,你也看过《嘉卡》?”
兴奋啊,我从小痴迷Almodoro的电影就是从《嘉卡》开始的,里面画面或朦胧,或艳丽,或深邃的橙色,养眼极了。呵呵,我很小就对色彩非常敏感。
“看过一点儿,英国人很欣赏Almodoro,我们在艺术课上看过他一些片子,”
“《回归》?《高跟鞋》?还有还有,《对她说》,都看过?”我兴奋地象个孩子,抓住他的手,眼睛蹭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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