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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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天才!

谁都这么说,十五岁的遗传学博士,十七岁的心理学博士、十九岁的程序设计师,到现在二十岁的酒吧老板。

我喜欢改变!个变、相貌变、生活方式也变,我那早已劳燕分飞的父母,一个是演艺界炽手可热的王牌化妆师,一个是在政界赫赫有名的大法官,我哪有不青出于蓝的道理?

我有一个只比我小六岁的儿子。别乱猜,我还没疯狂到那个地步,他是我的养子。我十五岁的生日礼物,当然是我向当法官的老爸强烈要求才得到的,我为了他特别制造了假的身份证,可他还真不领情。

当年我一时心血来潮去孤儿院做义工,所有孩子当中我第一眼就看中了他,他一个人屈着身子缩在楼梯下,眼里没有任何感情的色彩,整个人呈现一种冷的灰色,可最令我感兴趣的还是他那一黑一蓝的眼睛,在欧洲中世纪的黑暗时期,人们称之为“金银妖瞳”,是魔鬼的眼,而在日本,人们称这种人为鬼。

我曾听说拥有“金银妖瞳”的人大多数拥有特别的能力,在人群中总是最出类拔萃的,这很值得研究,他们的遗传因子有什么优于常人的地方吗?所以我强烈地想拥有这个孤独的孩子。我也很奇怪以他这么俊秀出尘的相貌,又没有残疾为什么会没有人收养。孤儿院的院长给了我答案,事实上自从他三岁被送来这里以后,曾有三对夫妻收养过他,可都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不是遇上天灾就是碰上人祸,死的死伤的伤,从此他也就成了不祥的孩子,再没人肯收养了,孤儿院的孩子也因为有些害怕他而躲着他,他已经孤独的有些自闭。

天灾人祸?这孩子真有招灾的本事?我不信,不过也许他真有特别之处,我立即请求父亲帮我把他领养回家,而且监护人只有我一个。父亲向来事业为重,不太管我的事,见我如此坚持也就同意了,他认为我有个弟弟一样的小孩做伴也是件好事。

“你会后悔的。”那孩子叫宇文欢,可是我觉得不贴切,给他改名叫宇文欢休了,在他的脸上我找不到欢乐这个词。“我不怕,我最喜欢和灾难玩游戏。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的妈咪,我希望你能记住。”呵呵,十五岁的我就有了一个九岁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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