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遛一遛。
比赛之前,季夏和安敏华带着飞电训练,因为气味鉴别并没有说明以何种方式进行比赛,安敏华将所有可能出现的方式都跟季夏讨论了,然后两人一起演练。
比赛的时候,裁判员拿出了一块用盒子装着的新手表,据说这块手表三天前在某个战士手上戴了三分钟,然后放进这个盒子里,让犬去嗅认,找出是哪位战士带过这块表。
这种情况在实际案列中是会经常碰到的,犯罪嫌疑人在某处停留一下,留下嗅源,追踪犬根据这个嗅源去搜索嫌疑人的踪迹,甚至找到嫌疑人。
飞电是第一个上场的,季夏让它嗅了一下手表,然后去站成一排的战士中去找主人,飞电挨个去辨认了一下,在第二个人那儿犹豫了一下,最后走到第五个人身边坐下。季夏心里有些打鼓,但还是根据飞电的选择结束了比赛。
接下来三条犬都是毫无疑问地在第一时间确认了第五个人,季夏知道这事儿得黄,飞电在犹豫的那一会儿,时间就耽误了。耗时比最快的犬多一秒。他跟安敏华抱歉地笑了一下,想起罗建飞的期待,心里不由得有些沮丧,但这不是飞电的错,它也尽力了。
最后公布结果的时候,居然很意外是飞电胜出了。原因很简单,手表是第五个人戴的,但是将手表盒子拿出来放在指定地点的,却是第二名战士,他接触手表盒子的时间前后不超过三十秒。飞电嗅到了两种气味,而两种气味都在被选择的范围之中,是以它犹豫了一下。
这说起来,应该是军分区赛事组安排的失误,在被选择的对象中,只能有一个可选择对象。大家都没有料到会有犬对那么短时间的气味残留都能察觉到。赛事组也算负责任,所以还是判定飞电胜出。
飞电这次是小出了一把风头,安敏华觉得倍儿有面子,主动去帮季夏请了外出假。季夏带着飞电进城了。
季夏搭了军分区一位领导的便车出了军营,这位领导对飞电的印象也很深刻,不熟悉犬的人,看犬的样子都差不多的,他们认犬主要是根据犬的主人来分辨。季夏长得很醒目,所以领导对他印象很深刻。
一路上领导对季夏和飞电都赞誉有加,问了很多训犬养犬的常识性问题,季夏也不怯场,对答如流,那次生病时在医院见到的领导太多了,知道这些军区领导看着很严肃铁面,其实很和蔼。这个领导也一样。
进城之后,季夏下了车,带着飞电一路走一路看过去。这是飞电第一次进城,之前它一直都生活在军犬基地,然后被谷宇带到夜鹰特种大队,而且每次出的任务都是野外,没在城里亮过相。因而这次跟着季夏进城,完全就是刘姥姥进大观园,看稀奇来了。
飞电看习惯了满眼的军绿色,此时看着路上花花碌碌的人群觉得很是稀奇。路上的行人看着他们也觉得很稀奇,一个帅气的小战士牵着一条威武神气的军犬,怎么说都是一道亮丽的风景。
季夏一路上被人指指点点、回头侧目,他非常淡定,倒是飞电常常因为看热闹而忘了走路,要被季夏拉一把才追上来。小孩子对飞电尤其喜欢,但是又害怕它巨大的体型,于是拉拉杂杂地跟了一路,季夏带着飞电走一路,就缀了一屁股的看热闹的小孩。
小城的生活悠闲又富足,人的生活状态要比大城市的好上不少,起码从他们闲适的表情和丰富的特色小吃店就可以看出来了。
他们出来的时间是上午八点多,正是小城人们吃早饭的时间。飞电嗅着空气中诱人的食物香味,不由得一个劲地舔鼻子。季夏看着它:“飞电,是不是想吃东西了?我带你去吃早饭。”飞电肯定不是饿的,是馋的,它一天吃一顿就够,军分区的伙食比他们自己那里开得要丰盛,怎么可能会饿着它。但是难得出来一次,偶尔多一顿也撑不坏它,季夏决定带它去觅食。
看了一路,季夏挑了一家耙肉饵丝店:“老板,两份饵丝,一份不加辣,清淡一些。”
店主老远也注意到这一人一犬了,笑眯眯的:“你的狗也要一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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