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欢的脸庞,在灯光的照射下的侧影,看起来虽然稍显稚嫩,却能让听众们感到年轻的气息,想起过去的自己。
粗糙,自我,天真。
却真挚,火热,充满希望。
严欢不经意间忘记了老鬼的嘱咐,嘴角带出一份笑意。因为他想起了自己,想起了于成功,想起了父母,甚至是想起了那个黄毛。年轻时的失败与痛苦,曾经是那么让人绝望。然而会不会有一天想起来,只换来会心一笑,成了一份宝贵的追忆。
“我现在唱的这首歌,若是让你想起了我。
涌上来的,若是寂寞。
我想知道为什么。”
有人抬起头,对严欢吹了一声口哨。在嘈杂的酒吧里,这个鼓励的声音是那么微不可见,然而严欢却听见了。
他对着那个方向,悄悄露出一个微笑。有人认可,有人赞扬,哪怕只有一个,也是件开心的事情。
严欢今天终于明白,原来在吉他之外,摇滚也有另一面能让他如此开心,如此触动。
——带给其他人一涓涓细流,带给其他人一份温热的情感。
通过自己的歌声,如果能够做到这些,那是多么令人开心的一件事。严欢抚着吉他,感受着它被自己染上的温度。
道出最后几句歌词,同时也在心底默默地诉说。
“我现在唱的这首歌,就代表我对你诉说。
就算日子匆匆过去,我们曾走过……”
不知道在何处的朋友,总有一天,我会用我的歌声,我的摇滚。
让我们再见面!
最后一声轻喝,带着似乎无尽的回味和意味深长。
严欢唱完,抬起头来。
台下响起零落的掌声,并不是很多,却清晰地传进他耳朵里。更多的人在做着他们自己的事情,他们没有注意到就在刚才,一个初入摇滚乐的少年完成了自己在地下世界的第一次表演。
第一次表演只换来寥寥掌声,可以说是失败。但是严欢并不在意,因为刚才那首歌他唱的很开心,他唱给自己听,也打动了那么一些人。
这意味着严欢终于走到这条路上,他轻轻地推开了一扇门,告诉这个封闭傲慢又无比绚丽的世界。
——喂,我来了!我来找你了,摇滚乐!
严欢走下台来,还未来得及从登台表演的感觉中走出来,就被向宽一把搂住。
“我就知道你行的!”
向宽搂着他,死命地蹂躏。
“我真喜欢你的歌声,真他妈的喜欢你的声音,严欢!”
这还是严欢认识向宽以来,第一次听到他爆粗口。被人,尤其是熟人这样热烈地称赞自己,严欢耳朵都窜上一抹红色。
“我、我唱的也就那样吧。我看很多人,都没在听我唱啊。”
“这很正常。”向宽笑眯眯地揉着他脑袋,“要是第一次登台就能让所有人都注意到你,那严欢你就不是天才,而是超人了。”
“最重要的是,你唱的很好。”向宽道:“认真听的人,总会被你打动。真是的,竟然让我这个老油条也有年轻一把的冲动了!”
“是吗?”严欢呵呵傻笑。
这时候,老鬼幽幽地在脑内对他说一句。
“形象,保持形象。”
刚扯到起弧度的嘴角立马收敛下来,严欢谨记吩咐,将嘴角尽量保持水平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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