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宜臻把铁钩上的人皮全都取了下来。手上滑腻冰冷的触感让方宜臻整个人都不好了,简直想去死一死,如果他能控制自己的身体的话老早躲得远远的了,碰过这些人皮,他今晚肯定睡不着了!
阿云可怜兮兮地问道:“哥哥……你要做什么?”
“把他们都好好地埋了。虽然他们在之前就已经去世了,但是偷剥他们的皮,还是你的错,如果不想再走父亲的路,你就听哥哥的话,别再执拗下去了,跟其他女孩子一样,乖乖地去上学,不好吗?”
阿云把脸埋在了两臂之间,没有说话。
方宜臻叹了口气,走出家门口,在空巷子深处找了个附近没住房的地方,挖坑把人皮全都埋了下去。
这些人的魂魄还没有被拘在人偶里,而四处游荡的魂魄容易被道士捉了,继而打散,所以他们大抵早已投胎去了,方宜臻并不担心他们会为难他跟阿云。但他还是燃了香,好生祭拜了。
这事过去后,方宜臻把木房锁了,不允许阿云靠近一步,而阿云难过了几天后就恢复正常,脸上有了笑影。
数日后。方宜臻背着斜挎包,骑着一辆破破烂烂的旧自行车从学校回来,刚骑进路面高低不平的巷子口,就被一个坐在家门槛上抽烟的中年男人叫住了:“小臻啊,放学啦?”
那男人声音粗嘎嘶哑,十分难听。方宜臻听到有人叫自己,就从自行车上下来,转头看过去,然后微微笑着朝他打了个招呼:“赵叔,下午好。”
经过几天的适应,方宜臻已经把这个环节的背景弄清楚了。
这里的确是民国,而他现在的身体也叫方宜臻,而且无论是面貌还是身材,都是小了几岁的他自己。这种感觉就好像是平行世界的自己一样,方宜臻颇觉新鲜。
他住的地方就是这条被划分到了贫民区的巷子尾。叫住他的赵叔是他爸年轻时在赌桌上的朋友,后来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赵叔是个挖坟盗墓贼,只不过手艺不佳,挖不了好坟,只能靠着一里外的乱葬岗艰难维持生计。而将那些为数不多的陪葬财物搜刮一空后,赵叔就会把水银从那些尸体头部灌下去,剥脱下一层完整的人皮,带回去卖给他爸。
估计之前木房里那几十条人皮也是阿云从赵叔这里买的。
赵叔干枯蜡黄的手指夹着根廉价香烟,指甲皲裂,皮肤发皱,两侧脸也深深凹陷下去,只有浑浊眼球高高凸着,面相就有几分阴森可怖。他眯着眼,不着痕迹地上下看了眼生的挺拔干净的清秀少年,满布血丝的眼里掠过一丝贪婪欲|念,然后咧嘴笑了:“小臻啊,好久没到赵叔家玩了,进来坐坐?”
方宜臻婉拒了:“谢谢赵叔,不过阿云快从学校回来了,我得回家做晚饭。”
赵叔手指搓了搓烟:“说起阿云,上次那些‘料’,她钱还没给足呢。你们两没父没母的小孩,我也不好为难你们,原本想着算了,但是这几天手头实在是紧……”
方宜臻微微一皱眉:“赵叔,还差多少?”
“不急,你现在能给多少是多少。”
“那好,我现在回家拿,待会送过来。”
“行。不过我要出去买点东西,你拿了钱过来直接放桌子上就行了。”
“好,我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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