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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当初在镇上读书时也没怎么出来玩,只知道有几个小旅馆,都是一般人家开在家里的,只有几个房间,便宜却不太方便。

“镇上没有大些的宾馆,县城有,开车去大概二十分钟能到。”

“哦,那我开车,你给我指路。”

“好。”

县城比镇上热闹多了,听老一辈人讲,六十年代的时候这里堪称小上海,后来遭了水灾,都给冲没了,就此萧条下来,直到改革开放才重新开始发展,虽不复当年盛名,比之大都市却有一番小家碧玉的风情。

陈奕禾记忆中县里最大的宾馆在河滨公园边上,叫万家酒店,那也是县里最高的楼了,二十二层,当年建成时可谓轰动一时。

三个人要了三个单间,看看时间已经是九点多,于是各自回房洗漱。

陈奕禾从卫生间出来,坐在床边,看着酒店房间红色的墙壁金黄的吊灯,还有身下雪白的床铺,依然没有真实之感,若不是肚子依旧涨得难受,他还以为在梦中呢,可是怎么会做这种梦?这种不着边际的梦,都不知该将其称为美梦还是歹梦。

他其实是不愿意和城里人有太多瓜葛的。

最开始只是想认真读完大学便回来教书,只是一上大学,很多事就由不得他了。班里总有很多活动,不去别人就会说你耍个性,特立独行,难听点的就直说你是个怪人,不合群;去了,那许许多多的活动意味着更多的活动费用,家里不是什么有钱人家,他的学费有大半还是哥哥给出的,实在是捉襟见肘。

后来找了这份家教,生活费基本上不用自己出,每月还能有个三千块钱拿,他实在很感激陈程一家人,但也知道自己离他们的世界有多远,那不是他能融进去的。

至于黄杰陆无恒,他唯一的印象便是觉得两人都是精英型的成功人物,是像任启一样让他打心底敬佩的人,再多的就没有了。

只是万万想不到两人竟会到这小地方来玩,还去了他家里,要知道他读了那么些年的书,连同学都没带回去一个,也难怪他俩一来,阿妈会以为他们的关系有多好了。

他皱皱眉头,往后一倒,平摊在床上。

想不到的事就不想了,反正明天陪他们玩一天,后天去了学校就又像从前一样,乖乖上自己的学,把小程教好就成了。

或许到时候在小程家碰到还能打声招呼。

可是要叫什么?

黄先生陆先生?

黄杰陆无恒?

黄杰无恒?

天呐。。。不想了不想了。。。我要睡觉我要睡觉。。。

他把自己卷成蚕蛹状,在床上滚来滚去,自我催眠。

数到第七百三十只绵羊的时候,他摸摸肚子,迷迷糊糊想,终于不难受了。。。

第二天在店里吃了早饭,三个人开着车在县城大街小巷里转悠,按照黄杰的说法,咱烧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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