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抬头看向袁琳,袁琳冲他点点头:“您不用担心,这上面的条款是我和父亲一起商量的,转让股份的事我也完全同意。”
林鹤实在有点搞不懂袁森为什么会拿出这么多的股份给自己,但他往下看到第二条时就全明白了,第二条里写着林鹤自愿同意十年之内不卖出“东来”的股票,并承诺担任“东来”主编一职。
林鹤已经二十五岁了,这样的约定几乎已经绑定了他的全部青春,但他觉得有第一条为铺垫,第二条也就显得没有那么难接受了。
一千八百万啊,相当于他十年内净赚一千五百万,并且再也不是一个为老板打工的可怜人,他自己也算是“东来”的老板了。
他接着往下看去,后面的都是一些正常的版权之类的条款,与以前签的合同没什么两样。
林鹤对“东来”毕竟是有着很深的感情的,再加上合同里确实已经包含了袁森很大的诚意,他把合同递还给袁琳说:“我决定接受,不过今天太晚了,又只有我们两个人,我要明天在“东来”在全体员工的注视下和你签这份合同。
袁琳听林鹤表示愿意后内心是很开心的,不过她并没有表现出来,她接过合同放回包里对林鹤说:“很高兴您能回来,不过还有一件没有写在合同里的事需要您去做。”
林鹤苦笑道:“能不能请你别说您,我现在听到这个字就浑身不舒服,以前朱得俊也总对我说您这个字,可当我需要他的时候,他翻脸比任何一个人都要快。”
袁琳对这件事很有兴趣,她让林鹤给他讲讲,没想到林鹤却摇了摇头说:“过去的伤心事我也不想再提了,我们都一样大,以后你还是用你这个字我才会觉得舒坦些。”
林鹤听袁琳说答应后便又问起了袁琳说的事是什么,袁琳也没有丝毫掩饰,直接就把希望他能接受余晓和她一起搬到这里来住的事情给说了。
林鹤不得不承认自己真的被吓得不轻,好在他还没有被吓得丧失理智,他对袁琳说:“好吧,给个理由先!”
袁琳给林鹤的理由并没有比给余晓的多多少,她直接把事情先推到了林鹤的身上,说余晓在龙华寺对朱得俊说和偶尔和他住在一起的事时他并没有反驳,现在余晓被跟踪了,困扰于朱得俊的纠缠,就应该由他负责。
这样的话听起来很有道理,可林鹤还是觉得不太能接受,他那天没有反驳余晓是因为在那种情势下其实是很难让他开口反驳的,如果他反驳了,场面会更加的混乱到不可收拾,他当时的想法其实和余晓的一样,就是赶紧结束掉那一切。
没想到这件事终是没有这么简单结束,尽管他觉得让女生住到自己家里是一件很难接受的事情,可他还是想不出来怎么拒绝袁琳的要求。
他只有很无力的问袁琳:“既然余晓是因为迫不得已才想搬进来,那你是因为什么要和她一起呢?”
袁琳的回答很短却很有力,他听见袁琳对自己说:“你还真把余晓看成是可以和你单独一起住的女朋友啊!”。
第64章难以拒绝的条件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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