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筱莆在前面引纸鸢之线,鸣见在一旁吹笛曲。意气风发之时,偶而念上那么一句诗,生活倍感闲逸:风际纸鸢那解久,闲听天籁静看云。
只是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
第一章语欢
大庆年间,民间流传着那么一句话:北是京都,西占乾坤,东南晨耀,合而大庆。即指京都长安是皇帝长清的地盘,天地教雄霸西方沙土,晨耀山庄并吞东南两地。
身为大庆子民,你若说你没听过晨耀庄主复正茂的名字,别人只会说你孤陋寡闻,但你若说你不知道复语欢,那人家极有可能问你:你叫什么名字,还记得么。
复语欢非神非魔,只是复正茂的小儿子。与他的四个姐姐两个哥哥,合称为“晨耀七子”。
复正茂有一妻两妾,正室一直都无法生产,直到战乱时期,两妾都生了六个孩子,才怀上了语欢,谁知一怀就怀了一年有余。后来天下太平,大家都在猜测胎死腹中,语欢才姗姗降世。
复正茂迷信,请人算卦,八字先生说:成开皆大吉,闭破莫商量。你儿子出生一日,长星赤口,这孩子将来,定是个灾星。一语中的,复语欢自此被自家老爹说为成不了大器。
天违人愿。复语欢非但未成大器,还成了个大大器。
十余年前,语欢便已仗着神童的名号,誉满天下,妇孺皆知。一个八岁的猴巴崽子,竟将《太史公书》整一百三十篇倒背如流,数年后,单手击败诗剑公子,杨笙歌。
其实,神童每数十年便会出现一个,这些理由不足以让天下人牢牢记住复语欢三字。复语欢所做的事,那叫雷公动怒,不同凡响,掰掰手指头数一数,总共有三件。
头一件,喜欢丑人。越是丑得惊天动地无懈可击,他越是喜欢。复家丫鬟星月,生平最大的爱好,便是捡破烂回家,尤其好捡弃童与乞丐。
语欢七岁的时候,星月捡了一个五六岁的男孩,此孩童脸上有一块烫伤,丑得让人无法逼视,可复语欢偏偏喜欢他得紧,一天挂他身上当秤砣不说,还扬言要娶他当媳妇儿。这话惊动了复正茂和复夫人,连忙把那孩童藏起来不让他见。可语欢一没见着他,便哭着寻死觅活,砸了大堆前朝古董,剪了大批丹东丝绸,直到爹娘受不住,将孩童让出方罢休。
说到那个丑陋的男孩,虽貌有缺陷,被人歧视,却毫不自卑,一笑起来,脸上便有两个酒窝。人人都说,倘或他未被烫伤,定会讨人喜欢。不过,那只是假设。
顺带一提,那孩子的名字是语欢起的,叫鸣见。
第二件,好色。这是复语欢成名的最大原由。十四岁开始纳妾,不出五年,便纳了十三个,他的媳妇,比他嫂子弟妹姨娘加起来还多。虽说语欢喜欢丑人,可十三妾里,绝大多数还是美人。于是乎,有人猜测复语欢不是喜欢丑人,而是喜欢极端的东西。或极丑,或极美。而且他的品位十分独特,十三妾里,竟无一人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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