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插在二十个可疑点的圣女指针被他回收了四套。比起圣女指针,他更相信自己引怪的能力,可这些警报器,对驱魔师来说,却可以作为警报器存在,因此都被他带在了身上,等遇到大量尸怪的时候插上——他才不想自己一个人面对这么多怪物。
有了溜溜车,不用奔跑,他们的前行速度也快了很多。这种小型交通工具在干枯的下水道里非常快速,也足够轻便,有时候还可以抡起来作为武器砸碎敌人的脑袋。陈文嘉甚至还发明了前端出刺的机关,所到之处,脑袋横飞。
可即使如此,诺大的地下城市,用了四个晚上仍旧走了不到十分之一。陈文嘉想了想,决定早上也行动——在地上行动。
他要用自己做人体靶子。
来吧,所有的仇恨,所有的贪念,都集中到我身上来。
让我一次性杀个够!
要在纽约找到一条又直又长的街道还是相当容易的。
在死寂一样的城市里,一辆黄色的面包车顶着一个巨大的喇叭,播放着八十年代的摇滚乐,慢慢行驶在街道上。即使这条街道算不上市中心,却也足够引起别人的注意。
开车的人穿着厚实的衣服,五官蒙得严严实实,双手按在方向盘上,脑袋不停地摇摆,似乎沉浸在喧嚣的摇滚乐里。
车身上用红色的油漆喷了大大的一个单词“KING”,喷得很难看,却彰显了车里人的身份。
车子以近乎15公里每小时的龟速慢慢前行,当车子因为来不及拐弯而撞到建筑上,车里的人还在摇晃,似乎毫不在意。
等了约莫一个小时,始终没有得到任何的动静。
趴在建筑附近的高层上的少年啧了一声,收起望远镜,自己走下去,将车里双手被绑在方向盘上而不停挣扎的丧尸给拉了下来,拽进建筑里,扯下他身上的衣服,这才放走了这个无辜被当做替身的丧尸。
陈文嘉当然没这么傻,用自己的肉身当靶子。在天亮前,他就找来丧尸,塞进一辆被石头压住了油门的车子里,将他伪装成自己的模样,让所有试图找到他的人以为这就是陈文嘉。
然后他就在旁边静观对方的动作。
也许会直接击杀,也许会冲上来逮捕,也许还会引诱他朝某个陷阱奔去。
可无论如何,陈文嘉再怎么着急,也绝对不会让自己轻易陷入危险之中。
等负责检查周边环境的魏福回来,摇头表示没有异状后,他才在地图上画了个圈。
虽然第一次招摇过市没有换来任何回应,陈文嘉还是决定再多等几天。
也许并不是没有看到,而是在监视自己。丧尸王与白鹰的关系如此亲密,这种单独一个人招摇过街的模式,反倒让人生疑。
回到纽约的第九天,陈文嘉依旧一无所获。
可信号的弹已经从绿色变成了黄色,这让阴郁了好久的少年终于露出一个释缓的表情。
他不敢去想到底受了什么伤,才会让铁打的宫墨躺了九天才慢慢好转。最好不要是什么不可逆转的伤害,比如……
他晃晃脑袋,把所有不好的想法全都用脏话盖住,然后将从民宅里搜刮来的武器摆到自己刚建起的武器架上。
如果曾经的中情局能看到这个武器架,一定会感到惊恐。在他们眼皮底下的城市里,竟然有如此多的精端武器,就好像任何一个人都能创造出一次恐怖事件。
他看了眼正在摆弄武器而明显心情大好的魏福,又抬头看向墙上缓缓走动的挂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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