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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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都很忙,但是并不是忙学习,都是为元旦晚会的事。赵书懿要为班上元旦晚会筹谋,楚天歌三个和她住一个寝室,自然不能袖手旁观,帮着出点子、跑腿,都忙得没有一刻空闲的,楚天歌比之郑妮儿和于敏华,还要更忙一些,学校里不时通知楚天歌过去排练,以及商议晚会时的服装等问题。

“穿旗袍吧,校里的在艺术系举行,有暖气,又有灯光,舞台上很暖和的,再配一个披肩,一点也不冷。”赵书懿如是建议。

“还是穿戏袍,那样才有味道?”郑妮儿满脸趣味,恨不能立马就看一看楚天歌穿上戏袍上大妆后的样子。

楚天歌没好气地瞪了她一眼,耐着子说道:“我唱的是《贵妃醉酒》,你是不知道,杨贵妃的那套行头,光那个花冠就有几斤重,而且也很难借到合适的,还有,我是刚学,还不会甩水袖,万一在台上袖子散了怎么办?再就是化妆,我也还没学,那个妆可不同于我们平时画的,没人教自己琢磨琢磨也不会太难看,那个画不好很难看的。”

楚天歌说了一大串的话,郑妮儿却只听到了水袖二字,“水袖是什么东东?”

楚天歌噎了一下,几乎忍不住要咆哮,懒得理会郑妮儿,和赵书懿讨论起来,“李秘书也是这样的话,校里的那位也是这样的话,不是旗袍就是戏服,怎么就没有别的呢?”

“比较应景啊,唱京戏你穿个礼服,多不像样子啊,也没那个意境不是?”

这边郑妮儿拉着楚天歌的胳膊摇晃了半天,见楚天歌都没理会,索挂到了她身上,一脸谄媚地问:“天歌,你就和我说说呗,什么是水袖啊?”

“就是戏服袖子前面那节白的,我又不是没和你说过?”楚天歌实在是没神理会她,又拗不过她,大略说了一句,又叹道:“那我还是穿旗袍吧。”

下了这个决定,又忍不住挠头,“那我不是还要去做旗袍,这大冬天的……”

旗袍啊,那是贴身穿的东西,她得里里外外脱多少层才能量准尺寸,而且,最重要的是,大冬天的,还有人做旗袍么?

“明天我陪你去吧,我知道一个店,他们家的师傅做功特别好,而且,他们家只做旗袍。”居然是于敏华。

她强调了只做旗袍,可见师傅的手艺是真的很不错,纯粹做旗袍,也能生存下来。

“好,那我就不和你客气了。”感激的话,楚天歌重生后决定对待朋友时不说太多,省得把人说生分了,记在心里便好。

“你平时就是太客气了。”却是郑妮儿说的,于敏华也笑着点了点头。

“我以后一定毫不客气。”楚天歌有些无奈,原来她改了这么多,她们还是嫌她太过客气了,那以前她的朋友该是怎么样的感受?也不怪她的朋友那么少了。

第二天,下午的课一结束,两人连寝室也没回,就直奔校门。没想,刚到楼下,就见一辆的士停在门前,里面的人正下车,两人倒省了好些路。

楚天歌并没想到,于敏华带她去的位置不止偏,而且一看就是古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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