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挂了,我真无趣。手机揣回裤兜,时间还不到九点,宽带今天肯定装不好,网吧打游戏太容易丢号。那回寝室去?留守的老二肯定会问我这几天为什么不上线,我要是如实解释了,就寝室老二“三把刀”那碎嘴,全公会的人都得知道。
溜达一会回到靳昶家,在他书房里啃了个面包,一屁股坐在他窗前的沙发软榻上,随手从地上抄起一本靳昶正在读的书来。是一本《冰与火之歌》,想不到靳昶会读这种书,谁能想到那种西装笔挺人模狗样的老男人会跟“奇幻”这两个字沾边?
我在他睡觉的地方半躺下,一边吃着面包,一边翻动书页,光着的脚丫在床榻下铺着的长毛毯上悠闲地踩着。透过薄帘的阳光正好,时间慢慢流过,光线在抛弃了电脑的静谧中慢慢变化,连光阴的流转仿佛都看得见。我打了个呵欠,躺在这里看书还真是舒服,靳昶真会享受。
其实这整套房子,除了色彩之外的一切都让我很舒服,能看出来靳昶很会享受生活。我跟靳昶也算有缘分,竟然能读同一所大学,同一个专业。那么再过五年,我也会过这样的生活吗?
我不知道,我对生活没有任何想法。
我不愿意想以后的事,反正我一直都顺其自然地过日子,也没见出过什么问题。我把书扣在胸口,双手叠在脑后枕着,悠闲地看着天花板。现在不是看书的时候,我应该想好了晚上对待靳昶的态度。到底是该狗腿地哄他呢?还是发一发威,跟他吵上一架,让他把我赶出去呢?
靳昶好像挺吃软的?但是他要把我赶出去那我就一劳永逸了,那来硬的是不是更好?所以……到底是哪种方法好?我挺忧郁地瞪着天花板,我特么这性格是不是得算优柔寡断?
大方向始终定不下来,肚子先饿了。去靳昶的厨房穷翻了一通,发现这里什么都不可能有,连橱柜大部分都是空的。我这人喜欢通宵开荒,最受不得屋里没零食,半夜饿肚子可比白天饿肚子难受多了。
得,这就还得去超市。先在零食区挑了一堆零食,也不知道脑子里想的啥,觉得靳昶的拖鞋太硬,又顺手往推车里放了双软拖鞋,然后又想起饮用水不足,再后来脑子又穿越了一会,想起表姐说咖喱饭是世界上最好做的饭,顺手又装了几盒咖喱,空调吹着我的脑袋了我又想起来夏天晚上在阳台上喝冰啤酒很舒服……
他妈的当我推着山一样的购物车结账的时候,才觉得自己有点缺心眼,仔细回想刚才自己挑东西的时候好像还挺高兴的。大概是因为平生第一次住在非双亲住宅里,家主又总不在家,结果催生了我一种奇怪的独立兴奋感。忒二逼。
回到靳昶家,看看天色已晚,我这就在沙发上坐下认真思考对策。我觉得我这个人吧,从来都是“敌不动我不动,敌一动我乱动”的性子,这样我先定下大方向也没用,还得看靳昶到底什么性子的人,他要是软我就比他更软,他要是硬我就比他更硬,这么着准没错。
结果我从日落西山一直等到午夜,靳昶也没露头。我期待的对决始终也没来到,最后还是自己洗洗睡了。
没睡多久,感觉就是正在朦胧的时候,突然听到一声巨响,吓得我一骨碌坐起来。在床上稍微稳定了一会儿情绪,才听出来是门口有人回来了。
我翻身起来,趿拉着拖鞋走出卧室,果然是手里拎着西装上衣的靳昶,也不知道喝了多少酒,进门居然就撞翻了鞋柜。作死么?我良心发现,赶着过去扶他,没想到他倒被我吓了一跳,惊讶地抬头望了我半天,一双黑透了的眸子还挺有意思,跟着又略路歪头皱眉半晌,最后终于顿悟,“苗苗……啊。”
我擦,我特么真是自作多情,还想东想西的呢,丫都忘了屋里还有我了,站门口想了这半天才认出我不是偷儿来。
“请称呼我全称。”我手伸到他腋下扶着他,另一只手在他背后把门重新锁上。泥马喝多了竟敢叫我小名,记性还挺不赖的,我妈叫我一次小名都被这孙子记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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