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边的启明星刚刚升起,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胡忧睁开眼睛,从长椅上爬了起来。乡村小说网看了眼还在床上熟睡的林正风,胡忧推开门,走了出去。
简单洗漱之后,胡忧从戒指里拿出白蜡杆软枪,开始了今天的练习。这是胡忧的习惯,只要条件允许,他每天都是会这样做。虽然因为先天的关系,胡忧就算再怎么努力,相比起朱大能他们,进步还是太小。但是他从来没有产生过放弃的想法,因为他知道,这些是保命的本钱。进步虽然慢,但总归是有进步的。放弃,就再也没有进步的可能了。
一遍自定的枪法训练下来,胡忧全身的衣服都已经透湿了。天德这个地方不比青州,这里的天气相当的炎热。因为靠近海边,听说这里不时的,还会有风暴来袭。
歇了一口气,胡忧把白蜡枪放到一边,从戒指里拿出换日弓和飞天爪,左手平伸,举起换日弓,右手以飞天爪引出一支换日箭,锻炼眼力。
换日弓和飞天爪这样的组合使用,是胡忧无意中发现的。那天他在把玩飞天爪的时候,无意中看到飞天爪上有个缺口,似乎有着什么妙用。胡忧灵感一闪,拿出一支换日箭一对比,尾箭居然和那个缺口大小不差,最神奇的是,箭尾一接近那个缺口,缺口上马上就能自动的生出一种吸引力,把换日箭给吸住。以这样的方式,把换日箭架在弓上,不但非常顺手,而且稳定性大大的曾强。
这样的发现,让胡忧大喜过望。先不说这样的射箭方式,能最大程度的减少弓弦对手指头的伤害,胡忧最高兴的是通过这个设计,他可以从另一方面印证心里的猜想。这换日弓和飞天爪不但同出一门,而且他们之间是可心相互配合使用的。也就是说,换日弓和飞天爪,本应该是一套。
证明了这一点,胡忧不禁的产生了更多的联想。如果这两样东西本是一套,为同一个人使用的话,那么它们的原主是谁呢?它们为什么会失落?最重要的事是这一套东西,是只有这两件呢,还是有更多的部分,如果能收集全这套东西,又会发生什么事?
前两个疑问,胡忧只是有兴趣知道,但是并不是一定要知道。他最想知道的,是最后一个猜测。在胡忧想来,能用上这种极品装备的人,肯定不会是一般人,他怎么的,也应该至少是个将军以上的人物。如果是将军以上的,那就不应该只有这两样装备,他还应该有头盔,铠甲,指挥刀等更多的东西。
胡忧做了一个小时的瞄准练习,却没有射出一箭。他这样做,是为了训练自己的定力和耐力。从拿到换日弓的那一天起,胡忧就把自己定位成一个阻击手。他要射杀的,不是普通的士兵。他要用这换日弓,点杀敌方的将领。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一个将领的价值,要比十个,百个,甚至千个万个士兵都要来得高。
时间过来很快,转眼之间,天已经大亮了。近海的地方,会更早的看见阳光,空地上,也开始出现了其他人的身影。
胡忧也结束了早上的训练,收拾好东西,回到林正风的屋子里。今天说好了,要和林正风去找屋子租住,胡忧自知身上的秘密太多,就算林正风要他在这里长住,他也是不肯的。
最重要一点,胡忧隐隐的觉得,林正风这个人,似乎并不应该是他所表现出来的这个样。虽然林正风一直刻意的表现出一种市井粗俗,但是在胡忧的眼里,他做得太过,他在隐藏着什么。
说得更严重一些,胡忧在林正风的身上,感觉到了一丝危险的成分。
胡忧回到屋子里,林正风才刚刚起床,正坐在那里望天,看他那样子,也没有出去锻炼的打算。
根据林正风的介绍,胡忧对哥伦比亚军校也有了一个大体的了解。这所国际级的学校,还是很有一些特色的。
这里对住宿的管理基本没有,学员一般自己安排住宿的地方。学校内外都有房子出租或出售。区别只在于,校内的房子,是以会馆的形势出租的。按月交费。会馆会为住客提供热水,跑腿,代收信件通知等相应的服务,收费也相对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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