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8章 新的开始(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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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么着,暴风雪军团十几万将士,到现在不过是五万余人,而这些人里,大多都是没有办法走的,除了当兵什么也不会干的,已经无家可回以军为家的,或是得罪了帝国上层人士,想走也走不了的人,说起来,都是一群可怜人。

胡忧没有走,不是他走不了,而是他不愿走,事实上,在巴伦西亚的调令还没有到青州之前,胡忧就已经接到了西门玉凤的消息。说起来西门玉凤这个姐姐,对胡忧可真是太好了。她不但给胡忧提前传来消息,而且还给胡忧铺好了所有的路,只要胡忧点头,西门玉凤马上就可以把他调到红fen军团去,甚至还官升一级。

这样的好事,不知道多少人做梦都盼望着能落到自己的头上,可是胡忧对于这个安排,却说了‘不’。他没有接受西门玉凤的安排,依旧留下在暴风雪军团,并随军调防洞汪城。

难道胡忧傻了吗?有好日子不过,非得去过苦日子?

胡忧当然不傻,胡忧要是傻,那这个世界也没有多少聪明人了。

现在人人都看不起这五万残兵,认为暴风雪军团,就此要玩完了。可是胡忧却视这些没有能离开的士兵为宝。这五万残兵虽然经过无数次的失败,在整个青州战争中,几乎没有得到过一场像样的胜利,但是他们却是真正经历过大战的老兵。

在战场上,要杀敌不难,想让敌人杀也不难,难的是怎么样在杀敌的同时,自己也活下来。

想要在败仗中活下来,远远要比在胜仗中活中活下来难得太多,而这五万士兵里,除了胡忧那几千新兵,只经历过一场突围战之外,哪一个不是多次经历大战而不死的。人人都知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这句话,却没有多少人知道另一句话——有名将,还须好兵。

什么样的士兵,算是好士兵。那些从来没见上过战场的兵,再好也有限。有些士兵,没有上战场之前,叫得那个响啊。什么老子拼的就是一条命,什么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一个个说得好像天下就他老哥子第一一样。

可是真要上了战场,什么都还没有见着,就尿裤子的人有的是。你以为打战是好玩的事,是英雄主义的浪漫吗?

不是,绝对不是。打仗那是好听的,美化的说法。打仗的本质就是两种,一是杀人,一是被杀。战场上,永远都是血肉横飞的,尤其是这冷兵器时代,那些将死未死之人的哀号,听得能让你心脏暴开。

只有真正经历过战场而不死的兵,才可能称为好兵。没有经历过战场洗礼的兵,要走的路,还太远。

现在有这样的兵放在胡忧的眼前,而且一放就放五万,对于一直想要拥有一支属于自己部队的胡忧来说,他怎么还能走得动道。

洞汪城在很多人眼里,被视在地狱,可是在胡忧的眼里,这可是天赐良机,这是老天爷送给他最好的机会。

帝国最西边怎么了,苦点穷点强盗多点又怎么了。帝国最西边,说明那里山高皇帝远,到了那里,帝都的命令,就很难得到有效的实行,也就没有人管得了。

苦穷都不是问题,只要找到办法,日子会慢慢好起来的。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不苦怎么出人才,天天大鱼大肉,能养出好兵吗?

老话不是有说吗,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要动心忍性。

这最后一句‘动心忍性’最是厉害,心要动,性要忍,有道是砍柴的樵夫他得忍,忍的是山中无有虎狼嚎;打鱼的渔夫他得忍,忍的是风平浪静好把鱼虾抄;农夫耕田他得忍,忍的是五谷丰登,遍地里好田苗;念书的学生你也得忍啊,忍得是一跃龙门万丈高。金鳞不是池中物,它也要忍到风云再化龙不是?

胡忧现在要做的就是忍,只要等到机会,他朝五万士兵到手,不比那渔樵耕读厉害?实在忍不了了,那不还强盗嘛。没事打打强盗,练兵,得财,安民心,一举三得呀

这么好机会不要?傻子才不要呢。要不是巴伦西亚这次走晕招,你找遍整个大陆,也遇不上那么好的事呀。这就是人品好,老天都眷恋啊。

胡忧不走,红叶当然也不走。红叶的老爹红方正,早帮红叶找了路子去皇家骑兵团,不想去,也可以退役,要怎么样,全由红叶选。

可是红叶就是一门心思跟定胡忧,放下那些大好的生活她不要,跟着胡忧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来,包得跟阿拉伯女郎似的。人说有情饮水饱,这鸟地方,连水都喝不饱啊

朱大能不走,有意气的成分在,但不全是。他跟在胡忧的身边,有部份原因,是家族的决定。

胡忧是朱大能背后的势力重点观注的人物之一,跟据对胡忧之前的所做来分析,他们相信,胡忧这样的人,绝对不会像流星那样,只闪一阵光就消失无踪。他这样的人,无论被放在什么地方,都应该值得关注。所以哪怕是洞汪城这种地方,他们也愿意派朱大能过来,他们要近距离的看看,胡忧能做到什么程度。

如果不是有家族的同意,朱大能就算是再怎么想跟着胡忧一块来,也是不可能的。朱大能的家族不可能让下一代的主力人物,跑到洞汪城去养老。所以很多事,不能单单以一个‘义气’就能压倒一切,现实永远是现实的,每个人都需要多方的考量。

太阳的余威,终于还是抵不过大地的厚重,一阵夜风吹过,空气转眼变得冰凉起来,得到了一定休息的独立团,各自分工,开始搭建宿夜的帐篷。

苏门达尔最后成立的十个新兵团,因为还没有来得急上报建制,所以他们还算不上正规的帝国士兵,算是比较自由的。十个兵团,只有独立团跟着胡忧,一起上路。其它的九个新兵团,都已经解散了。解散的九个新兵团,有一些选择加入了新兵独立团,更多的则离开了如今的暴风雪军团,各奔前程。

胡忧此时也在忙碌着,指挥着独立团的士兵,依靠地利,搭建帐篷营地。这是他的习惯,不同于军中其他将军的习惯,他更多的时候,总是喜欢和士兵在一起。

红叶一如既往的跟在胡忧的身边,成为军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士兵们也都习惯了红叶跟在胡忧身边的样子,有时干活累了的时候,偷眼看一眼这个女军师,然后就觉得又有力气了。人品好的士兵,有时候还会得到女军师亲自送来的水,那是他们最高兴的时候了。

“都动作麻利一点,排水沟一定要修,不能偷懒,偷懒的后果,往往都是你晚上要睡在水中。你总不希望一觉醒来,发现自己浮在帐篷上吧”胡忧的声音,在士兵的中间转出,引起了士兵的哄笑。

“大人,今天晚上会有雨吗?”一个士兵大叫着问道。一开始,他可是不敢这样的,入伍之前,他听人说,部队里的军官都很凶,动不动就要处罚士兵。直到加入独立团,他才发现,那些人说得不对。胡忧大人也处罚士兵,但是他只处罚那些不听命令,没有完成任务的,并不是动不动就乱处罚。

就像是现在,在非战争状态的时候,你还可以随便的跟他开玩笑,他从来都不生气。

胡忧抬头看了眼那个出声的小战士,哈哈笑道:“是毛利呀,嘿嘿,你小子站好了,小心别摔下来。你是喜欢下雨呢,还是不下呢。”

胡忧的记忆不算是非常好,但是他可以记得住独立团每一个士兵的名字。这是下过一翻苦工的,要记住五千个士兵的名字和长像,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毛利并没有因为胡忧能叫出他的名字而惊讶,因为他知道,在别的长官眼里,他可能是一个无名的小兵,而在胡忧的眼里,每一个士兵,都是有名有姓的人。他们不是数字,而是真实存在的。

“胡忧大人,我希望今晚能下雨,我水壶的水没有了。”毛利笑呵呵的回道:“你看......”

胡忧一摆手笑道:“别想问我要,我还是喝我们美女军师的水呢”

士兵们听得这话,全都把目光看向红叶,然后哈哈大笑起来。顶着太阳走了一天路的他们,这一刻,似乎不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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