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跟他朝夕相处後,更了解严晟这个人,深知他只是单纯的喜欢他的长相,没有其他心机,这倒是让他松口气,范情可不喜欢处处搞小心机的人,这也让他在严晟面前放的比较开。
他也知道,严晟常偷看著他,色眯眯笑著,一边勤奋的自渎。
就算范情看见了他也不避讳。依他严晟的说法,反正两人都脱光光看过对方了,也没什麽好躲避。这种大大方方对他意淫的事情,彻底把范情惹毛了,他不管严晟的地位,把他赶下床,赶回对面的房间,不论严晟怎麽苦苦哀求他都不愿理会,甩门关上,骂了句:「Fuck!!」靠著门的范情流了滴冷汗,静静听著门外的声响。
严晟敲著门,苦苦哀求著:「我的范情,原谅我好吗?还有,你刚刚说的是英文吗?不好意思啊,我听不懂。」
范情得到了个结论,这个白痴不只言行举止很无理头,脑袋也是空的。
***
「瑾,你要送我?」范情走进被白蚁啃食大部分却仍可防风防雨的小木屋,腐蚀味让人很难过。他拍了拍床单上的木屑和灰尘,点了火光,房里灯火阑珊,隐约看得见几只虫子在角落开辟住处,范情不禁一阵作呕。他在外头是娇生惯养的少爷,从小就怕蟑螂蚊子之类的,他转头面向元瑾,说:「这种房子我住不下去。」
元瑾挺直背脊走向范情,拍著他的肩,那一段非凡的气魄让范情觉得能跟这男人认识那麽久,一定是自己命大,没死於他的压迫之下。「范情你忍著,以我的能力最多就只能弄出这麽间小木屋,先将就著,起码能当临时的避风港。」他顿了顿,又说:「森林的正确路线我带你走过几次了,你应该记起来了吧?」
顽皮的范情伸手触碰桌上的绿色螺旋状的物体,才刚碰就立刻收手,他一脸惊慌,拚命的在元瑾的衣襟上擦著手指,直叫著:「好恶心!竟然是毛毛虫!」那只毛毛虫不知是不是变种的,长大约有十五公分,肥滋滋的,甫被范情打扰,懒洋洋的爬了一小段。
元瑾看似好笑,把毛毛虫赶走後,默认范情知道正确的路了,随意开口聊聊天,不然他们以前见面通常是大眼瞪小眼,气氛糟糕。「为什麽碰到毛毛虫後就要往我身上擦手指?」他低头瞧著一脸狰狞的范情,他的衣服都快被磨擦的著火了。
「细菌在你身上只有自杀的份。」范情没有恶心的感觉後,独自绕著小木屋转,东看看西看看,其实整体来说跟红宿差不多,且这里很安静也不会有人打扰。
终於不用忍受傻蛋的逼死人的窥视了,范情本一脸不情愿直皱著的眉渐渐舒展开来。
「你的一句话可以杀死一万个人。」元瑾评论。看来他和范情之间的情感只有利益的分,到底谁能直入他的心坎呢?元瑾锁眉,连从小就跟范情认识的他,两人的感情却薄如纸张。是他做人太失败,还是范情太难搞……?
「我忘了说,这房子可不能久住哦。」
范情躺在床上,半眯著眼,不高兴的转了身,背对著元瑾,不甘不愿说:「知道。」
***
又睡过头,范情打著呵欠拖著疲累的身躯走到餐馆,这个时间不爆满才有鬼。他自怨自艾叫著,并发誓一定要从傻蛋那里A来一个闹钟,每天害自己夜晚不得安宁,这点小要求也不为过吧?
其实严晟不只一次跟他建议要不要搬去绿宿那,绿宿那有专门仆人服务,要睡多晚就睡多晚,也不会有食物缺乏的问题,总之只要范情跟严晟一起住,严老大享受的福利他都可以分杯羹。不过这麽好康的事却被范情拒绝了,他可不想在傻蛋的大翅膀下过日子,过著阿谀奉承成天像只哈巴狗摇著尾巴得到主人的恩宠。
挤在人群中好一会儿,终於轮到范情了,餐馆人员见他一脸狼狈,好心的为他多加了一小块奶油,同情的说:「好小子,你真幸运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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