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自污的孩纸你伤不起(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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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千人的械斗,若一言可退之,那是什么概念?

看张五魁,丁山,甚至王思平对于顺的态度就知道了。更别说马奋这个超级台商,为了于顺,不惜陷身囹圄。空来风,岂能无因?

而在最危险的时刻,于顺横空飞来,出手解救了楚楠,顺道也救下了顾大同。于顺出现的时机也太蹊跷了点吧?顾大同见惯了各种谋阳谋,他相信凡事皆有缘故,而不相信这个世界有太多的巧合。

解释无非有两种,一则是把握时机,故意施恩乃至市恩;一则是情势所迫,不得不立即出手。顾大同更倾向于后者,刑警的直觉告诉他,于顺尚不至于那么险,那么小人行径。虽然这刑警的直觉,经常不是很靠谱。

再说以于顺和楚楠的关系,木已成舟,生米熟饭,于顺也本没有必要那么做。这傻闺女早就心甘情愿地替他数钱了。同时也说明,于顺心里装着楚楠,值得楚楠付出,是个男人!

顾大同倒是没有意识到,在内心里他已经替老楚做了主。要是老楚胆敢冒天下之大不韪,阻挠这对相亲相爱的年轻人步入婚姻的殿堂,我老顾不答应!喝死你丫的!

但无论何种解释,都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于顺一直掌握着这场械斗的进程。

同时也说明,于顺肯定有办法,能够轻松写意地终止这场笑料一样的械斗。

这混小子,不简单哪!于顺出世未久,暂且用这个词吧,能这么快收张五魁等人为己所用,想必再收石克亮等人也不在话下。

但如果于顺在众目睽睽之下,轻描淡写地终止了械斗,没人会认为他这是为平阳和谐事业和社会主义神做出了巨大贡献。反而会认为这是三四千人为他而战,于顺持着三四千人达成他不可告人的目的。

纵民意,绑架政府。

“农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这话是你该说的吗?你扯出这个横幅,居心何在?意欲何为?

“为民请命”?三四千农民都是你的小弟,你把人民政府放在哪里?你算是个什么东西?

枭雄必乱世。尤其是藏马山那种贫困封闭,以打架斗殴为娱乐的地方,法律就是个儿戏。

枭雄也只能存在于乱世。新中国成立后称帝登基而被旋灭的“皇帝”都有十几个了。把法律当儿戏的人,本身就是个儿戏。

好吧,于顺没有“皇帝”那么愚蠢的。愚蠢到那个程度其实也不是很容易,青睐这种傻叉,顾大同丢不起那人。

但至少,于顺也是江湖上一条好汉。蹙眉风云起,跺脚华宇倾。藏马山乃至平阳县,说不定还可以走得更远,到处都是于顺的传说。

于顺是国家干部?你是故意黑国家干部的吧?农技站的技术员?丢人不丢人啊?

政府无法掌握的力量,就是社会不安定的因素。

顾大同还真是不想看着于顺走到那一步,即使不是为了楚楠着想。昨天甫一见面,顾大同就觉得这小子是块材料。拉扯一把,大有作为。楚楠的爱不需要理由,顾大同的欣赏也不需要理由。

而当下,于顺先把自己当笑料,煞有介事地表扬了一通杂耍。那时顾大同还没有想通,只好忍住笑,皱着眉观赏。嗯,耍得很好,可以摆个地摊了!顾大同嘴里抽着气,虽然他大模大样的不在乎,胳膊上的伤口可是流着血的啊!

身边的张五魁倒是真的忘了疼,看杂耍看呆了,连烟灰都忘了弹。可惜了哥的好烟!不过这也说明,于顺的杂耍,是成功的。

随后,于顺又状似癫狂追打农民,甚至特意追到了警察队伍近前。这时候,顾大同顿悟了。

于顺站在一边,打另一边。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参与者而已。好吧,算是一个很能打的参与者。不过,就算是再能打又怎么样?一个狙击手搞定。

一个疯疯癫癫,好勇斗狠,拳头大脑袋小的愣小子,谁会关注?

自污以自保!

审时度势,顺势而为,锦鲤游水。能屈能伸,亦柔亦刚,蛟龙腾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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