颀长身影,留了个心,在里屋默默躺了半个时辰,就听见门被轻轻推开,她虚虚的睁开眼,看到那人悄然走了进来,在阿夕的床边静立,她等了会,迷迷糊糊的睡着了,也不知夜里偷偷来探病的人,究竟是几时走的。
那药的确是好,阿夕昨日服了一剂精神就见好,次日伤口就结了痂。
阿夕的伤养了七天,伤疤已经脱落,那人还是每日夜里来,阿夕服药睡的沉,每日的夜访者,也只有云雾心下了然。
她安心的和阿夕在杂役院子里帮佣,干些清扫的粗活,段阡陌虽然没吩咐,但她和阿夕都不是不懂分寸的人,既然是住下等杂役的院子,那么就干杂役的活,否则他俩就只有面对面坐着干瞪眼了。
八月初的秋阳似火,晒得人头脑发晕,云雾花了好多年养的如羊脂的肌肤,被两个日头轻巧的毁了。
晚上吃饭时,阿夕道:“你去求王爷,回去吧。”
云雾扒着碗里的饭,好多年没这么端着碗扒饭了,她咽下一大口,含糊道:“我不求,这府里多的是人看笑话,我去求了,不正中他们下怀。”
阿夕放下碗筷,表情永远都是淡淡的,就像是被烟雨消了色的水墨图,“是我害了你,我去求他吧。”
“傻子。”云雾用筷子敲敲他的脑袋,道:“你以为你比我说话还管用?只怕你去求,我就得到外院去干喂猪的活了。”
阿夕一愣,想想也是。
“别想了,既来之则安之,无论走到哪一步,都有必须活下去的理由!”
阿夕回味着云雾的这番话,每个人都有活下去的理由,他活下去的理由又是什么?
他的身份和真面容时时威胁着月氏王的地位,只要他活着一天,司马晴便不能安枕无忧。
段阡陌对他误会已深,是永远也解不开的结,他不能坦然面对更不能道出真相,因为他不能拿司马晴和整个月氏来赌。
而关心他的司马晴,他的眼神让他害怕,打心底里害怕,那种感觉意会不了更说不出来,就是让他情不自禁想逃避,逃开那双眼睛。
现在支撑他一定要活下去的理由,恐怕只有阿妈临终的托付了。
这个理由想起来真真讽刺。
☆、第二十四章
杂院外是一排马厩,连着马厩的是一排屋舍,里面养着几只猎犬,王府的猎犬也是轮班制,和岗哨一起值戍,不当值的猎犬就养在屋舍里,由杂役每日送新鲜的肉食,这活没人愿意干,自然而然落在了阿夕身上。
训犬的是个大叔,以前是跑江湖的,一年前才跟着王府买的那批猎犬一同进的府,阿夕每次送完肉食,都会留下来陪大叔坐一会,那些恶犬也像是通人性似得,见他来了几回,也不再对着他吠了,阿夕还壮着胆子摸了摸猎犬的毛,大叔笑言指不定阿夕还能接他的班,训犬好歹是个手艺活,总比当杂役好。
一来二去的,阿夕和几只猎犬也混熟了,大叔训犬的那些招式,他还能学个有模有样。
不知不觉就快到中秋了,这个节日在月氏称为月夕,瑶华广寒,嫦娥奔月,就不知几千年流逝,广寒宫里的嫦娥是否也如往昔,依然记挂当年那个在昆仑山手持神弓的英勇少年。
毛尖几个丫头弄了不少好菜好酒,天还没暗,就在杂院里摆了一桌,跟着段阡陌快十年,每个团圆节,几个姐妹必是要一起热闹的。
半年前那次被下药,阿夕现在见到毛尖就心有余悸,吃顾吃菜,滴酒不沾。
毛尖哪里不知道他的心思,满满的斟了一杯酒推到阿夕面前,嗔道:“还真怕了姐姐我么,放心吧,今日只管痛饮,咱不来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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