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老四的自述(1)(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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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这一章在立文之初我是想继续沿用第三人称的方式来叙述,后来一想,第一人称的叙述或许会更加真实,也会让大家更能体会到那份虐心之感,所以老四的自述来了!)

我叫刘磊,生于一个富商之间。 父亲本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没有任何的背景和人脉,凭借出人的胆识和精明的头脑一部部的打下了现在早已上市多年地庞然大物——刘氏集团的江山;母亲则因为外公那边从政的关系,在官场上混的也是风生水起。

他们结婚7年后才有了我,可能是因为老来得子或者因为父亲小时候受苦受怕了的关系,我从型特别受爸妈的宠爱。但是在教育我的品行问题上,父母都一直严格要求,由于家教严格,我并没有养成犹如李某某那些二代那样飞扬跋扈的性格。饮食无忧的物质水平再加上英俊潇洒的外貌,这些使我在成长的各个阶段一直处于被人被人羡慕的位置。

从我上中学开始,身边就经常围绕着各式各样的女孩子,第一次和某个女生发生关系时,我还紧张的不行,总感觉是祸害了人家小姑娘的后半生。可是慢慢的,我发现身边的人总是抱着各种各样的目的接近我,就算是我不想做那样的事,最后还是在她们的“逼迫”下发生关系,我逐渐的了解了到一个概念。

这些都是交易!她们从我身上得到或者是钱或者是人脉等身外之物,从她们身上我得到各式香艳的性爱体验。虽然我对这些女人的品行并不喜欢,但这不妨碍我们之间在床上的交流,因为我明白,人,都是现实的,是人就有七情六欲。

我一直秉承着这样的理论——女人这种动物都是靠身体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我可以满足她们的需求,她们也可以满足我的需求,双方合作愉快。

直到我碰见那个女孩,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那时,我刚进入父亲的公司工作,父亲让我挑一个业务骨干带我了解公司情况。我一眼在人群中就发现了她,那天的她穿着一套淡蓝色的职业套裙,上衣的领口适中,里面是一件花领的白衬衣,开口处还隐约露出一截粉嫩的胸脯,下身的裙子是非常流行的窄裙,紧紧裹住圆滚滚的屁股,修长的双腿裹着一双透明的玻璃丝袜,脚上一双白色的高跟鞋,显得既知性又顺应潮流。精致的脸颊,明亮的大眼睛忽忽闪闪,粉腮微鼓,嘴角还翘着勾的人笑容。

我瞬间被迷晕了,我要得到这个女人,她要什么都可以满足她,只要能上她一次!

我故作平静地告诉父亲:“就她吧,瞅着还不错。”

父亲哈哈笑着说:“你小子倒是眼光不错,晨晨可是我们公司最著名的美才女之一,行,你跟着她干我放心。晨晨,那我就把这小子交给你了,争取在短时间让他对公司有个深入的了解。”

我注意到她的表情不太好,可能是碍于父亲的命令她才很不情愿的应了声:“嗯,董事长放心,我会尽力的。”后来在一起之后,我曾经问过她为什么不情愿面对我,她告诉我说:“傻子都知道富二代什么的最难伺候了。”

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像个跟屁虫一样整日跟在她身边,企图用各种东西诱惑她和我发生关系,可是她对我的那些别人眼里的优势都不太感冒,丝毫不动心。

我突然觉得自己有些贱——我好像爱上她了!她一定得成为我的爱人,我要好好呵护她!

后来就是一次俗套的英雄救美,我在一次她过马路愣神差点被撞死的情况下把她救了,自己的腿骨折了,住了一个多月的医院。我住院期间,她经常来看我,在深入了解中也改变了对我的看法,两个人就在一起了。

我们的结合得到了父母的赞同,因为父亲对她很是了解,性格温柔但不傲娇,待人接物随和但不阿谀奉承,对待上司和长辈也很是尊敬,这些品行也一一吸引着我,所以在双方父母的支持下我们结婚了。

婚后我们的生活更是美满无双,让人羡慕,直到那一天的到来!

老三李遵斌是我在大学里最好的兄弟之一,毕业后回家乡发展,待了一段时间他发现自己并不喜欢小城市的生活节奏,所以回来继续奋斗。

今年夏天他来找到我,让我帮他疏通下关系看能否来我们公司工作。出于多年的兄弟关系再加上我对他的能力的了解,我同意了,并让暂时经济有些拮据的他现住在我家,过段时间安定下来在出去找房子。反正我家房子大,袁晨虽然觉得不是太好,可也没有太多的抱怨。

有些时候,你以为你很了解一个人,其实你错了,你再怎么了解的人也会做出让你意想不到的事情。

噩梦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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