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晚饭,我没有做作业就出门了。《+乡+村+小+说+网手机阅#读》并不是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因此没有伪装,但是为了安全,还是带上手枪、匕首,护心镜和装有绳爪的护手,将它们全都藏在校服里。
夸克仍旧在天空盘旋,一路跟随。我曾经想给它喂食灰石,不过又有些担心是否会产生不良反应,所以始终没有那么做。
尽管如此,经历这些天来的残酷杀人事件,它似乎又恢复了第一次见到时的野性。
最明显的征兆就是,比起生鲜牛肉,它似乎更喜欢啄尸体的眼球。
有听说过杀过人的野兽是不允许存活的,这是为了防止它们食髓知味,不过杀人的并非夸克,啄食尸体不过是乌鸦的本性。收养它时还是个孩子的我曾经自以为是的想要从根本上改变它,但现在却觉得恢复天性对于它来说也并非坏事,所以我并不打算重新调教它了。
一路上十分自然地走着,谈不上散步,但也没有紧迫感。不过和路人擦身而过时,总会被一种遗世的情感冲刷着心灵。自己所经历过的事情,自己所将要做的事情,自己所被赋予的某种模糊的责任,都在证明自我和他人的不同。
这种不同令人感受到刺激和沉重。然而,如果时光倒流,一切都能重头来过的话,我还是会选择走进那间怪谈的旧厕所。
因为,这不是很有趣吗?如勇者般的冒险生活,又是哪个男孩子不想拥有的?
这是从孩童时期就深藏心中的梦想。
就算它并不总是美好,总是面临危险的抉择,却比平常人的生活更加充实。
虽然对被殃及池鱼的无辜者感到万分的歉意,但是我却十分明白,自己并不会因为这份歉意改变自己的初衷。
正因为由始至终都确定这一点,所以自己才能如此自在地走在大街上吧。
在我的印象里,那座家附近的公园总是发现尸体,虽然有些人觉得不安全,甚至于厌恶,不过这却是我喜欢到那儿闲逛的缘故,因为这样的公园不是很酷吗?但是大概太习以为常的缘故,我怎么也想不起来它的名字。
公园的正门在另一条街上,我所进入的后门并没有刻上公园的名字。进去的时候看了一下手表,已经是晚上八点。
公园里的路灯已经亮起来,有不少饭后散步的游客,远远就能听到平地上传来的公益活动的嬉闹。
夏末,夜空无限深远和清澈。
通过对所知情报的分析,我已经掌握了森野死亡的大致区域。对于不习惯走偏僻小径的人来说,那是很难察觉到的地方。大多数人在公园里,即便有明显通行的道路,不过一旦远离喧嚣,就不会再继续深入。而那快地不仅要深入公园植物最阴茂的地段,而且还必须离开主干道,沿着一块没有种植草皮的黄泥地继续走。
最后所抵达的地方,不仅有一个简陋的公共厕所,还可以看见一片放养鸭子的池塘。
无论是谁,走了那么远,来到这片僻壤之地,都会下意识觉得不会有人来吧?然而,或许就是因为不少人有这样的想法,所以真的会有人到这个地方来。
并不全是为了做坏事,但至少可以不受打扰地做某些事。
一路走来,足以令人心生警惕。
为什么要选择这里呢?
也许杀害森野的人,是她熟悉的人。
我并没有在路上发现任何不自然的凌乱,当然,也有可能被人掩去痕迹,不过警方大概不会做这种事情。
为保证现场完整而设下的隔离带还没有撤下,不过并没有遇到看守。我很轻易就进入现场,尽管有心理准备,可是亲眼目睹时仍旧感到吃惊。
简陋的公共厕所已经完全塌方,到处都是被切断的枝干,部分留下烧焦的痕迹,地上的足迹凌乱,有些地方像是被犁了一遍,还有许多凹坑。
没有枪弹留下的痕迹。
虽然也想过交战者只使用冷兵器和某种火焰放射器,但是这更令人感到战栗。
也许还有更多的证物,不过应该都被警方收走了。
在靠近池塘的方向看到白色粉末画下的人形,大概就是森野的尸体所在,令人惊异的是,这个人形没有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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