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梦回,钱歌一身汗渍的被男人霸道的搂在怀中,心脏跳动的地方是男人滚烫炙热的手掌。空调在沉寂了好久后,突然的发出一声呜咽,带着风扇忽上忽下,凉风随着摆动吹到了钱歌的小腿,激的她一个微缩。
钱歌小心翼翼的拿起男人压在胸上的手,沉重的感觉离开,仿佛心口都突然松了,呼吸也变得舒畅。她起身下床,赤脚走进客厅。
茶几上那个蓝鹅绒的盒子在月光的照射下发出晶亮的光芒,星星点点,仿若银河里璀璨的星星。她走过去,拿起盒子,轻轻抚摸。这是他们在认识后,周嘉泽第一次送礼物,在她说要分手的时候,这个男人送出了一份礼物。钱歌不知道这条项链多少钱,可一圈的碎钻,精巧的工艺,想必价格不菲。她的手指不自觉的触向钻石,看似有棱有角的石头,摸在指尖却是圆润光滑的。
钱歌轻轻一笑,放下盒子,随手拿过茶几上的寿百年,烟雾飘渺。
她爱他,从第一次见到时候的砰然心动,她就爱上了这个男人——这个仿若毒品一般的男人。
钱歌自知,她离不开他。那种噬心蚀骨的爱,即便付出全部她也愿意,只要他能够回应一点点,只需一点点就好。看到那个蓝鹅绒盒子的时候,她就知道自己这次离不开了。即便里面是一条普通的项链,她也是开心雀跃的,因为那是他送的。
摁灭烟头,钱歌将那个盒子放到了梳妆台上,触眼可及的地方。
第二天早晨,钱歌六点钟就起身,细细的淘米,清洗红豆、薏仁米、糯米,然后一起放入透明的容器中浸泡15分钟。在这空闲的时间里,她开始打理自己,梳洗、刷牙、化妆。丝毫不乱的在那一刻钟内整理好,随后将那容器中的食物倒入豆浆机中搅拌。
六点五十分,钱歌叫醒周嘉泽,他从床前的沙发上拿起熨烫好的衬衫、西裤,一件件穿好,钱歌站在他的面前,夜蓝色的领带在她的手下轻轻的被挽成结。
“做了什么?”
“什锦米粥,奶油小黄包,还有你爱吃的宝塔菜。”
“嗯。”周嘉泽对着穿衣镜又照了照,这才步入客厅,当坐下的时候正好是早间新闻的播放时间。
一切都恢复如常,那天的电话,昨天的种种都是一场烟雾。仿若梦境一般的不真实,就如那空中楼阁、海市蜃楼的虚幻,钱歌坐在公交车上清醒又迷惑的看着周边的景象一闪而过,混混沌沌的到了公司。
“哟哟哟哟,这是谁呀?”谢一一在钱歌的周身看来看去,上下打量,撩起钱歌的一缕头发,“即便是这清纯的黑色直发,也挡不住你眼中的妖媚!怎么突然间改变发型了?”
“妖媚吗?哪天把你掰直了,那才算是妖媚!”钱歌贴着谢一一的面颊,咬着他的耳朵,眼波流转,一勾一搭间散发出女人的味道。
“这个眼神,这个眼神!你这辈子一定是狐狸精转世!”
呵呵,钱歌轻笑,狐狸精吗?她想到自己的身份,突然间觉得谢一一的说法是有些道理的。女人宁做妖精,不做怨妇!周嘉泽的老婆一个星期内又有几天能见到这个男人呢?一个名存实亡的婚姻,一张法律效益的红本子,拴住的只是女人的身心,那个男人呢?
自从那天后,周嘉泽依旧是每个星期来钱歌这里一次,每次过来都会给她带礼物,然而每一次的礼物都不会是钱歌喜欢的那种类型。包包是那种柔弱无骨型的,就像钱歌自己,在这个男人的面前百依百顺、小鸟依人。可钱歌喜欢的是那种有底座的包包,不像周嘉泽送的这一个,放个东西进去,半天也找不到,所有的东西混在一起,软塌塌的躺在包里。
又或是现在戴着的耳钉,施华洛世奇的新款,拇指大的水晶戴在耳朵上,钱歌怎么看怎么觉得像是暴发户。透过玻璃看到耳朵上的闪亮,一点没有大品牌的大气,全然都是地摊货的廉价感。其实,钱歌喜欢精致小巧的耳钉,可这些周嘉泽怎么会知道呢?
钱歌伸手就拿下耳朵上的那对施华洛世奇,玻璃窗的映射下她看到了那个男人——周嘉泽。浅咖色的休闲裤,配上一件黑白相间的小V领t血衫,可这些不是钱歌关注的焦点,更不是令钱歌呆愣在那里的关键。
可爱的丸子头,粉色的公主泡泡裙,肉嘟嘟粉嫩嫩的小脸,一双圆咕噜度的大眼睛,扑闪扑闪的盯着自己手中的冰激凌,小舌头一下一下的舔着乳白色的奶油,俏皮又可爱的嘴角上是一圈白花花的冰激凌。
“爸爸!我要抱抱!”女孩撒娇的晃着男子的手,“我走累了!”仰起的小脑袋,嘟起的小嘴,钱歌仿佛看到卡通片里的可爱娃娃。这个声音她记得,即便和电话铃声有些不同,可钱歌还是知道这个女孩就是周嘉泽手机铃声的设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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