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超级合约(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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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至少保证半年的时间让金昱范去台湾,去中国发展,保证金昱范在华语地区的人气。当然也不是绝对半年时间,韩国和华语地区两边针对当时的情况来决定,金昱范到底是在华语地区时间多一些,还是在韩国时间多一些。

歌曲创作方面,版权费完全是归金昱范自己本人,利益方面金昱范可以得到全部,DSP经纪公司并不占一分一毫。

创作的歌曲,如果金昱范不需要,那么可以优先卖给DSP经纪公司,经纪公司可以最市场最高的价格购买。

当然,金昱范自己创作的歌曲,也可以在私底下卖给别人,不用完全卖给DSP经纪公司,甚至是免费交给别人都可以。

在广告方面、专辑方面的收入,金昱范和DSP经纪公司的收入比例是1:9,(因为你丫的练习生,公司还要给你开工资,老师、服装等等费用那都是钱,第一年就是还债的,少一点很正常)三年之后则是2:8。如果金昱范能够在合约结束之后,继续跟DSP经纪公司签约的话,那么收入比例调整为3:7,如果金昱范决定终身就在DSP经纪公司的话,那么收入比例则是上升到5:5。

在电影和电视剧方面,在韩国地区则是3:7,续约之后则是4:6,终身待在DSP经纪公司则是5:5。在韩国以外的电影和电视剧,收入比例则是5:5,续约之后是6:4,终身的话则是7:3。当然,这也是考虑到金昱范在海外的时候,收入一部分也会被海外挂名的经纪公司抽取一部分的原因,才会这么高的收入比例。

当然,这也不是绝对,在电影和电视剧方面,也是有一个身价的收入详细比列。比如说金昱范参加一部电影或是电视剧,能够得到一百万人民币收入,那么双方的收入比列则是3:7。

如果金昱范的身价超过了三百万人民币,那么收入则是4:6,续约之后则是5:5,终身的话则是6:4。身价超过五百万之后,那么比列则是5:5,续约之后则是6:4,终身的话则是7:3。

超过一千万人民币的身价,那么就变成了6:4,续约之后7:3,终身则是9:1。

在演唱会收入方面,考虑到演唱会主要是艺人自身的人气和影响力,所以最终李浩言给出的收入比例是5:5,这不算多,但也不算少。毕竟金昱范得到的是五层的纯收入,而DSP经纪公司得到的五层,还要算上演唱会的一切花销,比如租场地、灯光、服装、工作人员等等一切开支。

当然,演唱会举办的时候,还有各种跟歌手相关的小商品和纪念品,这方面收入比列则是1:9,金昱范能够得到这一层,完全可以说是因为自己这张脸,算是版权费吧。

不过话说回来,跟其他的收入相比起来,举办一场演唱会,对于歌手而言,绝对是一种巨大的收入,演唱会不愧为韩国歌坛所说的那样,绝对是歌手最可以赚钱的手段。额~~~原本专辑销量也是十分赚钱的,但考虑到韩国经纪公司的压榨和吸血程度,这种话在韩国歌坛很显然说不通嘛。

金昱范仔细查看了几个自己最终是的地方,发现在收入方面,真的是没的说。这份合约简直可以说是超级合约,远比台湾环球唱片给自己开出的合约强上好几倍。

尤其是在一些小细节方面,都十分照顾,甚至可以说是迁就金昱范,金昱范能有什么不满的,还有什么不满的。

这份合约简直是一份超级合约,好,实在是太好了,好的不真实,不由让金昱范抬起头,一脸疑惑的看着李浩言:“为什么,为什么公司,或者是说社长你会给我这么一份超级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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